昨日,有市民反映,在市區新東路,一家售賣日用品的商鋪占道經商,且播放著高分貝的音樂,周圍群眾深受其擾。
昨日下午,記者在新東路中段看到,一家經營日用品的商店打著“續期三天,馬上撤場”的旗號,人行道上擺滿了塑料椅、塑料拖鞋、毛巾等各式日用品,一個黑色的音響正播放著高分貝的音樂。由于人行道被這些商品占用,不少行人通過時只能繞道到機動車道上通過。
“四月底就看到這家商鋪寫著最后三天,到現在十幾天了還在經營。”市民林先生告訴記者,這家商鋪占用人行道擺賣,甚至把廣告牌放在機動車道上,影響周邊居民的出行。“這家商鋪為了吸引顧客,有時還把店里的音響開得很大聲,噪音對周邊居民的生活影響很大。”附近居民劉小姐說。
采訪中不少市民希望,有關部門能加以整治,還市民一個良好的出行和生活環境。
關于噪聲問題,記者咨詢了市環保局的工作人員,了解到我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將城市區域劃分為五類環境噪聲標準,并且有各自的適用區域:0類標準,晝間50分貝、夜間40分貝,適用于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位于城郊和鄉村的這一類區域按嚴于0類標準5分貝執行;1類標準,晝間55分貝、夜間45分貝,適用于以居住、文教機關為主的區域,鄉村居住環境可參照執行該類標準;2類標準,晝間60分貝、夜間50分貝,適用于居住、商業、工業混雜區;3類標準,晝間65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工業區;4類標準,晝間70分貝、夜間55分貝,適用于城市中道路交通干線道路的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內河航道兩側區域,穿越城區的鐵路主、次干線兩側區域的背景噪聲(指不通過列車時的噪聲水平)限值也執行該類標準。除此之外,夜間突發的噪聲,其最大值不能超過標準值15分貝。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針對噪聲污染問題,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該向哪個部門反映和投訴,有的則表示“貌似很多部門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個部門管”,有種“投訴無門”的感覺。
對此,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工業企業噪聲,市民可向環保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86690035;高音喇叭、社會生活類噪聲,市民可向公安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110;其他噪聲,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反映,投訴電話為9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