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今天發布中考、高考期間的噪聲污染監管通知,中高考期間,除搶險、搶修等特殊情況外,任何建筑施工單位等在特定時間段都不能產生噪聲超標和擾民施工、經營等。
該市規定,5月23日到6月16日的中高考前后,該市所有建筑施工單位每日晚10點到次日晨6點之間,除搶險搶修外禁止進城噪聲超標及擾民的施工。搶險搶修工程也須提前對周圍單位和居民公告,審核批準才能施工。
6月7日和8日的高考期間、6月14日到16日的中考期間,考點附近全天不得有噪聲施工,也不得從事任何夜間建筑施工;禁止單位和個人在午間、夜間從事噪聲超標和擾民的建筑施工、裝潢、建材加工及娛樂;學校、企事業單位、商業門面和個體戶等不得噪聲超標,限用高音喇叭、禁止商業活動用高音喇叭,違規可依法拆除。公園、廣場的娛樂集會活動不得產生噪聲污染,機動車遵守禁規定鳴。
該市還公布了舉報電話,市民可以通過110、12369、2320355等投訴。對機關單位違規及不作為行為可向該市監察部門投訴,電話2355024。(吳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