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老舊小區整治實施辦法》已由安徽省住建廳和安徽省財政廳印發,以下為您帶來《城市老舊小區整治實施辦法》全文,歡迎瀏覽!
城市老舊小區整治實施辦法
安徽省住建廳 安徽省財政廳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皖發〔2016〕50號)和《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實施33項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號)要求,為深入推進城市老舊居住小區整治改造,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目標
2017年,全省計劃整治改造老舊小區359個,房屋總建筑面積1403.67萬平方米,涉及住戶16.8萬戶。
二、實施內容
按照基本型和提升型兩類組織實施,主要內容包括:
(一)基本型整治改造主要內容。改造水、電、氣三表出戶,水、電、氣收費直收到戶;疏通、改建地下管網,實施雨污分流;修整、翻建小區道路;做到道路暢通;修整、規范桿管線設施;修繕、新建庭院路燈和樓道燈;改造、復建停車設施,環衛設施更新改造。改造提升綠化,配套休閑設施,規范文化宣傳設施。整修屋面,改造提升外觀,整修樓道內墻、扶手、欄桿等。完善公建配套,改造提升配套用房和公共服務設施,配置物業管理用房。增設電子防護系統等技防設施,完善樓宇安全系統。疏通消防通道等。
(二)提升型整治改造主要內容。主要內容為:一是節能保溫屋面、墻體改造,更換具有節能保溫性能的門窗。二是居住小區道路、游園、公共場所增設無障礙通道等設施,住宅樓棟增設電梯或坡道樓梯等“適老化”改造。
三、資金安排
發揮省級獎補資金引導作用,鼓勵各地財政合理配比、社會資本參與,多渠道籌集整治改造資金。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加強獎補專項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專款專用。
四、申請審批程序
年初各市、直管縣按照城市老舊小區整治改造規劃確定當年整治改造計劃,經市政府確認后上報,作為年度實施、考核的依據,據此預下達省級獎補資金,并根據項目驗收情況對省級獎補資金進行清算。
五、建設標準
以《安徽省城市老舊小區整治改造技術導則》為標準,著力消除老舊小區安全隱患,完善基本功能和公共配套設施,提升小區品質。基本型和提升型整治改造均要符合工程建設有關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六、項目實施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將老舊住宅小區整治項目納入基本建設程序,執行國家關于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規定和建設標準,依法辦理工程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等相關手續。實施單位要加強整治工程項目施工、監理及驗收監管,確保工程質量。
(一)細化前期。各市縣根據老舊小區整治改造規劃和年度計劃確定年度整治改造項目,編制項目建議書,按規定程序報批。委托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初步設計或設計文件,編制項目概算,并按規定程序組織審查論證及批復。
(二)嚴格施工。規范組織工程招標采購,精選隊伍,精心組織施工。落實好主體責任,加強施工過程質量監管和跟蹤審計,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三)規范驗收。工程竣工后,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規范組織工程驗收。注重發揮街道、社區、小區居民的積極性,促進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四)加強監管。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按照我廳老舊小區整治改造項目管理要求,建立整治改造項目基礎數據庫,及時跟新項目進度和監管記錄,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實加強對項目實施跟蹤監管。
(五)示范推動。確定一批基本型和提升型整治改造示范項目,總結經驗,推廣擴大。
(六)明確時限。今年實施的項目原則上應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務,在年底前完成驗收考核等相關工作。
七、建后管養
加強整治改造后的老舊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根據小區規模、管理現狀、居民的承受能力等情況,確定不同形式的物業管理方式,引導居民通過選擇專業化物業服務、街道社區代管和業主自管等不同方式,指導改造后的小區按照《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由業主聘請物業企業進行“菜單式”管理或組織業主委員會實行業主自治管理,鞏固整治改造成果。
八、政策宣傳
各地要利用各種媒體,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老舊小區整治改造的重要意義,深入細致地做好群眾工作。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努力營造改造群眾支持、改造過程群眾參與、改造成果群眾共享的良好工作局面。
九、保障措施
各市縣政府作為老舊小區整治改造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切實承擔起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具體抓落實,要規范建設程序,強化監督管理,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工程和質量和安全責任,做好項目驗收、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協同配合,共同推進老舊小區整治改造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