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居住證,即四川居住證申請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呢?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規定申領居住證。
其他城市:
指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縣(市、區)〔不含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內部跨行政區域,但本縣(市、區)內戶籍在其他鄉鎮的人口到縣(市、區)城區居住的〕。
居住半年以上:
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或“一標三實”流動人口信息申報登記已滿半年。
合法穩定就業:
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合理確定。
合法穩定住所:
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
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居住證將帶來哪些便利?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享受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義務教育;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享受下列便利: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機動車登記;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