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詞義為較高的溫度。在不同的情況下所指的具體數值不同。隨著天氣變熱,很多朋友開始關注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小編為大家介紹廣東省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以及時間,歡迎查看!
根據國家規定,高溫補貼發放的時間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的時間。
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
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時間:6月至10月期間。
2016廣東省高溫補貼發放標準: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按每人每天6.9元計算。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后者一般煉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里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關于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措施》還對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非全日制用工以及實行特殊工時的高溫津貼發放辦法作出規定。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及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實際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發放高溫津貼;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這兩種特殊工時的高溫作業人員,則要按月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1、達37℃以上,下午暫停工
日最高氣溫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戶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法,縮短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2、孕婦工作環境不能超33℃
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工作及溫度在33℃以上的作業場所工作。
3、工作中暑致死視為工傷
勞動者因在高溫天氣下工作引起中暑,經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職業病診斷機構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1.要注意在戶外工作時,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切忌在太陽下長時間裸曬皮膚,最好帶冰涼的飲料;
2.要注意不要在陽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從外面回到室內后,切勿立即開空調吹;
3.要盡量避開在上午10時至下午4時這一時段出行,應在口渴之前就補充水分;
4.要注意高溫天飲食衛生,防止胃腸感冒;
5.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規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強免疫力;
6.要注意對特殊人群的關照,特別是老人和小孩,高溫天容易誘發老年人心腦血管疾病和小兒不良癥狀;
7.要注意預防日光照曬后,日光性皮炎的發病。如果皮膚出現紅腫等癥狀,應用涼水沖洗,嚴重者應到醫院治療;
8.要注意出現頭暈、惡心、口干、迷糊、胸悶氣短等癥狀時,應懷疑是中暑早期癥狀,應立即休息,喝一些涼水降溫,病情嚴重應立即到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