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國各地陸續實施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漲工資方案,西寧也開始實施最新的養老金領取方案。具體情況如何?且看帶來的詳情!
按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統一通過社保卡發放。西寧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消息,從今年4月開始,西寧市機關事業單位1.86萬余名退休人員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養老金將于4月12日前將發放到每一位退休人員手中。目前,西寧市機關事業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共1029戶,共5.84萬余人,其中:退休人員1.86萬余人,參保率達到100%。按照相關要求,改革前已退休人員,保持現有待遇不變;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人員,通過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為方便退休人員、減輕原管理單位負擔,西寧市對退休人員待遇項目中的基本養老金(包括基本退休費、退休補貼)、冬季取暖費補助,列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通過銀行發放。退休人員一次性生活補助、補充住房公積金、住房和高原生活補助費等項目,暫作為統籌外項目,雖由社保經辦機構代發,但所需資金必須要由原單位在養老金發放月的上月底前向社保經辦機構及時劃轉。
西寧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8%。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為20%,個人繳費比例為8%。
未在企事業單位工作過或在企事業單位參保繳費不足10年的,從1993年1月按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人員補繳標準補繳的女參保人員,必須滿55周歲后,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養老保險需要繳納費用滿15年,方可在退休時享受養老保障。那么,如果由于某種原因造成養老保險繳納中斷該怎么辦呢?對此,國家實施了養老保險補繳政策以解決這一問題。
應保未保和中斷繳費人員應一次性補清欠費
通知規定,應保未保和中斷繳費人員,應一次性補清在單位工作應保未保或中斷期間的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整體未參保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參保補繳申請,并提供相關參保資料,經審定后辦理補繳手續。
未全員參保單位為未參保人員補繳養老保險費,在單位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補繳。
參保人員中斷繳費補繳的,由用人單位(含原用人單位)或本人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經審定后辦理參保補繳手續。
對于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人員補費的,由設區市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其資格進行審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費手續。
補繳養老保險費后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由養老保險行政部門審定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補費手續。
符合規定條件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并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2,以下簡稱《申請表》)。如參保人員在離開轉出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可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符合條件的予以補辦
(二)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并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附件3,以下簡稱《聯系函》)。
(三)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并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附件4,以下簡稱《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