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放假安排已經出來了。很多人由于工作的性質或是特殊的原因還是要繼續加班,那么五一加班的工資怎么算呢?哪一天才算加班?為大家詳細介紹,歡迎大家查看!
五一勞動節放假安排
勞動節是5月1日星期日放假,共放三天。
勞動節放假安排: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五一放假哪天算加班?
2016五一放假為4月30日(星期日) ,5月1日(星期天) 、5月2日(星期一)、共休三天
5月1日,按照標準,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4月30日(星期六)公休,5月2日(星期一)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所以,5月1日加班算三天,4月30日,5月2日加班各算兩天。
五一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按照《勞動法》規定,5月1日當天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
按照規定,在法定節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300%;在休息日加班,則要按20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即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200%。這里所說的工資收入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各類補貼都不算在內。
5月1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300%。
5月2日加班工資=月工資收入÷21.75天(月計薪天數)×200%。
這里所說的工資收入指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各類補貼都不算在內。
“五一”不得安排三類人加班
用人單位不能強迫員工加班,更無權克扣工資。如用人單位事先未與員工及工會協商或者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違反了勞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員工有權拒絕加班。同時有以下情況的不得安排員工加班:
1、妊娠期的女員工,不應延長其勞動時間;
2、女員工懷孕7個月以上,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
3、女員工在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能安排她們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