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的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出爐了,現在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本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本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有25名委員。管委會審議通過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并對其他重要事項進行決策,主要包括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總結及工作計劃;審議《湛江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審議《關于調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聽取關于《湛江市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的情況說明。
管委會辦公室地址:湛江市赤坎區海濱大道北193號,聯系電話:0759-3365773。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目前中心內設綜合科、財務科、籌集科、貸款科等四個科室以及雷州、廉江、吳川、遂溪、徐聞等5個辦事處,辦事處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派出機構,分別負責各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工作。
市中心和辦事處服務網點、時間及電話:
中心網站:http://www.zjgjj.net
網上服務:網上查詢、辦理業務;服務熱線、短信、微信、微博等。
(一)繳存: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共計五家,對比上年受托繳存業務銀行的數量沒有發生變化。全年實繳單位5,808家,實繳職工31.46萬人,繳存 42.83億元,同比增長15.45%。當年新開戶單位1,108家,新開戶職工4.05萬人,凈增單位956家,凈增職工1.62萬人。截至底,繳存總額259.64億元,繳存余額115.8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9.75%,13.07%。
(二)提取:全年提取29.44億元,提取占當年繳存額的比率68.74%,比上年同期增加8.44個百分點。截至底,提取總額143.83億元,同比增長25.74%。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本市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其中,雙職工家庭最高額度50萬元,單職工家庭最高額度25萬元。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共計六家,對比上年受托貸款業務銀行的數量沒有發生變化。全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87萬筆24.74億元,同比增長30.20%、34.03%。回收個人住房貸款9.50億元。截至底,全市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5.66萬筆136.77億元,貸款余額97.47億元,同比增長18.16%、 22.08%、18.52%。個人住房貸款率為84.16%,比上年同期增加3.87個百分點。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我市住房公積金沒有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四)購買國債:全年,我中心沒有購買國債。兌付、轉讓、收回國債金額為0,國債余額0.49億元,對比上年同期沒有發生變化。
(五)資金存儲:截至底,全市結余資金存款21.10億元。其中,活期6.07億元,1年以內定期(含)15.02億元,1年以上定期0.01億元,沒有其他協議、協定、通知存款。
(六)其他:截至底,資金使用率93.12%,資金運用率84.59%,比上年同期分別增加2.21、3.82個百分點。截至底,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資金248.14億元,住房公積金用于住房消費資金47.87億元,同比增長36.72%。
(一)業務收入:全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收入共計44,102.26萬元,同比增長7.61%。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689.34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37,246.5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166.42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二)業務支出:全年,住房公積金業務支出共計13,469.65萬元,同比下降44.42%。其中:繳存職工賬戶余額的利息支出9,570.63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2,030.62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862.33萬元,其他支出6.07萬元。
(三)增值收益:全年,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30,632.61萬元,同比增長82.92%。增值收益率2.81%,比上年同期增加1.06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全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523.46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715.37萬元,上交財政管理費用1,715.37萬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7,393.78萬元,上繳財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17,330.09萬元。截至底,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9,747.35萬元,累計上繳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3,739.17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全年,管理費用支出1,580.48萬元,同比增長36.02%。其中,人員經費491.13萬元,公用經費77.19萬元,專項經費1,012.16萬元。
(一)個人住房貸款:截至底,我中心沒有逾期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1%提取。當年沒有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為 9,747.35萬元,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與個人貸款余額的比率為1%,個人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
(二)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我市住房公積金沒有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我市住房公積金沒有歷史遺留風險資產。
(一)繳存業務:年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人數和繳存額增長率分別為5.41%和15.45%。
繳存職工的構成情況:按單位性質,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56.66%,國有企業占25.45%,城鎮集體企業占2.61%,外商投資企業占3.24%,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10.5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27%,其他占0.26%。
按收入水平,低收入群體占38.85%,中等收入群體占54.29%,高收入群體占6.86%。
(二)提取業務:全年提取住房公積金42.39萬筆29.44億元。提取的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78.58%(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3.80%,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34.75%,租賃住房占0.03%);非住房消費提取占21.42%(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5.1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5%,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23%,大病救治等其他占5.02%)。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全年支持職工購建房95.74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為27.36%,比上年同期減少9.65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2,040.96萬元。
職工貸款所購住房套數中,90(含)?以下占24.87%,90-144(含)?占66.24%,144?以上占8.89%;新房占89.71%,二手房占10.12%,其他(包括經濟適用住房、自建房)占0.17%。
貸款職工中,低收入群體占16.74%,中等收入群體占67.60%,高收入群體占15.66%。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我市住房公積金沒有發放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
(四)住房貢獻率:當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11.78%,比上年同期增加17.4個百分點。
(1)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目前,本市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共計五家,包括建行湛江市分行、工行湛江分行、農行湛江分行、中行湛江分行、廣東南粵銀行,對比上年受托繳存業務銀行的數量沒有發生變化。
(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限額為我市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5倍,繳存月工資基數的最高限額分別為:湛江市區23,583元;廉江市 16,188元、雷州市12,178元、吳川市14,492元、遂溪縣15,928元、徐聞縣14,853元;最低限額為度的月工資基數不得低于我市現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1,210元。
(3)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限額的確定方法: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政策文件規定,繳存月工資基數是按照職工本人度的月平均工資總額核定,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
(4)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情況:,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比例調整共809筆業務。
(5)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于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10月24日調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我中心均按調整后的最新利率執行。自 10月24日起,住房公積金活期存款年利率為0.35%;住房公積金定期存款期限為三個月、半年、一年、二年及三年的年利率分別為1.1%、 1.3%、1.5%、2.1%及2.75%。
(1)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執行《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的通知》(湛公積金〔2015〕5號),每戶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
(2)住房公積金發放個人異地貸款及貼息貸款情況:,我市住房公積金發放個人異地貸款559戶,金額14,953.3萬元,遍布北京、上海、天津、廣州及深圳等全國多個城市。全年,我中心沒有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
(3)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執行《關于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調整的通知》(湛公積金〔2015〕5號),每戶最高貸款額不超過50萬元。
我中心為支持本市繳存職工合理住房剛需,提高職工購建住房能力,促進房地產經濟健康發展,于10月28日印發并執行《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湛公積金委〔2015〕1號)。第一,對首次及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比例為所購房屋款的20%;第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及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償還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最長貸款期限30年;第三,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可根據申請人及其配偶等家庭成員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的1.25倍核定收入,不需提供收入證明;貸款申請人配偶等家庭成員沒有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則需提供收入證明。
(4)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調整及執行情況: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于3月1日、5月11日、6月28日、8月26日、10月24日調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我中心均按調整后的最新利率執行。自 10月24日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期限為1至5年(含5年)的,其貸款年利率為2.75%;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其貸款年利率為 3.25%。
(1)簡化提取手續。堅持以人為本,關心關注中低收入群體,對農民工提取使用手續進一步簡化。農村戶籍職工回鄉務農,憑終止勞動合同、戶籍證明、住房公積金存折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農業繳存戶建房憑戶口簿、土地使用證、購買建筑材料票據、村委會證明便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手續簡便。,農村戶籍職工回鄉務農、農業繳存戶建房1,050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1,484.49萬元。
(2)調整貸款政策。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住房公積金發展的實際,靈活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業務。第一,調整貸款準入條件。將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縮短為按規定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調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結清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再次申請。第二,提高貸款額度。將夫妻雙方購買全新精裝修自主住房的貸款額度提高到50萬元。第三,降低貸款首付比例。將首次及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降低,最低首付比例為兩成。第四,延長償還貸款退休年限。根據干部職工對償還貸款年限的實際需要,主動將償還貸款年限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的后5年,有效緩解了干部職工的還貸壓力。通過靈活有效的調整措施,使廣大干部職工享受到住房公積金的優惠政策。,我中心為8,717個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24.74億元。
(3)預提交首期房款業務。于 2009年在全國率先開展了預提住房公積金交首付房款業務。繳存職工憑與開發樓盤簽訂的購房意向書等材料即可提取使用個人及配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用于交首期房款。截至,全市累計45,231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35.01億元用于交首付房款;其中12,253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9.18億元用于交首付房款。
(4)異地繳存貸款業務。于 2006年開展了異地繳存貸款業務。只要戶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湛江的,在湛江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都可以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截至,全市有 2,307戶異地繳存人在我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6.34億元;其中,共有559戶異地繳存人在我市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1.49億元。
(5)重大疾病救治提取使用業務。于 2011年開展了重大疾病救治提取使用業務。凡職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患有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等10多種重大疾病,可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用于大病救治。截至,全市有893人次提取住房公積金2,820.35萬元用于重大疾病救治,有效解決了職工大病救治資金難問題;其中 197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618.11萬元用于重大疾病救治。
(6)實行向特殊群體政策傾斜。于 2011年開展了享受低保職工租房、租住政府廉租住房,農業戶籍繳存人建房等提取使用業務。對享受低保職工租房、租住政府廉租住房,農業戶籍繳存人建房等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減免一定的手續資料,對特殊群體實行政策傾斜。截至,全市有1,261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1,561.09萬元用于租房、享受低保職工租房、租住廉租房、農業戶籍繳存人建房等,有效改善了特殊群體職工居住環境;其中183人次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238.69 萬元用于租房、享受低保職工租房、租住廉租房、農業戶籍繳存人建房。
(7)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于 2013年5月開展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業務。繳存職工購買同一套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足的,可同時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多渠道解決購房資金。截至 ,全市已有2,818戶繳存職工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12.98億元。其中,全市有2,055戶辦理了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9.49億元。
(1)深入開展主動服務。堅持主動上門義務做好每一個開發樓盤的銷售人員和貸款業務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政策業務培訓。,我中心先后到藍海麗舍、新坐標廣場等79個開發樓盤進行集中培訓80次,對995名銷售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同時,在每一個開發樓盤的售樓展廳內設置住房公積金政策專欄,住房公積金辦事指南等政策資料都可免費取閱。
(2)建立優質服務長效機制。對在正常工作時間辦理業務確有困難或特殊情況的單位、個人可實行預約服務。,我中心先后到萬豪世家、啟達東海岸等79個樓盤或單位開展貸款業務現場上門服務89次,集中收件1,501筆;開展提取業務預約服務610次,辦理提取業務6040件。主動延長業務辦理時間,為在臨近下班時間才趕到的辦事群眾受理業務,得到辦事群眾充分肯定與好評。,我中心實行延時服務超80人次以上。
(3)有效推進簡政放權。我中心始終堅持“審批環節最簡化、辦事時間最短化、群眾滿意最大化”,積極深化審批改革,主動放權便民。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繳存登記、補繳等11項業務直接下放至各業務科室及辦事處辦理,進一步精簡辦理流程。目前,我市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及提取使用等業務審批權已全部下放至科室、辦事處直接辦理。
(4)優化升級服務平臺。進一步升級優化跨行劃轉還貸系統、電子檔案提取使用系統,使系統審批業務效率更快、質量更高。,全市受理跨行劃轉還貸業務10,527筆,將支取金額21.98億元;53,864人次建立了電子檔案,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18.27億元。同時,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建立了自動語音轉接服務,實現自助服務。
(5)強化承辦業務管理。嚴格落實業務受托銀行考核
辦法,對全市住房公積金業務受托銀行以月考和年考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統一考核,每月通報。考核通報12期,不斷規范業務承辦銀行管理服務行為,提升服務成效。
我中心6月19日對湛江市某水產有限公司不按規定繳交住房公積金作出行政處罰20,000元,該公司認為行政處罰不合理,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市政府于10月22日作出維持我中心行政處罰的行政復議決定。
1、凈增單位數:指當年實際繳存單位數與上年實際繳存單位數的差額。
2、凈增職工人數:指當年實際繳存職工人數與上年實際繳存職工人數的差額。
3、個人住房貸款率:指年度末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年度末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
4、資金使用率:指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總額、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與繳存總額的比率。
5、資金運用率: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與繳存余額的比率。
6、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與月均繳存余額的比率。(月均繳存余額指當年內各月末住房公積金累計繳存余額之和除以12。)
7、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指按年度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1%提取的金額。
8、結余資金存款:指年度末住房公積金存放在銀行的資金額,不包括增值收益專戶存款。
9、收入水平分類:
(1)低收入:指收入低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2)中等收入:指收入介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1倍(含)-3倍之間。
(3)高收入:指收入高于上年當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含)。
10、支持職工購房面積:指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帶動的全部住房消費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