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將要提高基本工資漲10%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專家怎么說吧!
全國政協委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副部長何憲接受采訪時時表示,今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在工資中占比有望進一步提高到45%左右,地區附加津貼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內出臺。
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這意味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養老金等和企業人員一樣,隨著正常調整機制進行調整。改革之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并非每年都會進行調整,基本工資的比重占30%左右。
何憲透露,今年兩會提交討論的財政預算表,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上漲的預算提高了10%。但他表示,但這不等于基本工資標準同步上漲10%,因為這里面還包含了基本工資正常提檔升級所需的預算。
何憲表示,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今年是非常關鍵的一年。如果今年增長了,這個機制就基本算建立起來了。
據此前新聞報道,包括四川、內蒙古和吉林等省份明確今年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北京、江蘇和陜西等要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
此外,在養老金漲幅方面,據《關于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摘要)》顯示,1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提高6.5%左右,但最后結果仍有待兩會討論之后發布。
影響因素
確定基本工資的主要條件是:社會和企業的經濟水平,企業的勞動條件狀況,生產、工作崗位勞動的繁重程度和復雜程度等。
在同等的情況下,職工基本工資的多少,一般反映他們之間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和擔負職責的差異。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職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資的最低數額,應當保證職工本人及其平均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勞動者的全額工資與基本工資的概念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經常會遇到的兩個概念。
弄清這兩個概念對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很重要。因為計發勞動者的待遇,時常會用到這兩個概念。例如:在解除勞動合同計發經濟補償金時,需要用勞動者全額工資的概念,而終止勞動合同計發生活補助費和女職工“三期”內計發工資時,需要用勞動者基本工資的概念。如果不準確地理解這些概念,容易因此而發生勞動爭議,對勞動關系雙方都不利。
根據國家統計局1990年1月1日頒發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局令第1號)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以及勞動部頒發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1994]489號)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勞部發[1995]226號)的有關規定,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是指其每月所收入的基本工資(又稱標準工資)與輔助工資(又稱非標準工資)之總和,即實得工資。例如工資總額組成中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就是基本工資。再具體些說,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均屬基本工資。勞動者的輔助工資是指基本工資以外的各種工資。例如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等。
需要說明的一點是,工資總額一般是用人單位在從事統計、繳費等勞動工資工作中常用的一個概念。與勞動者的全額工資(或稱實得工資)、基本工資等概念有聯系,但不是一回事。在理解勞動者全額工資等概念時,常常也會聯系到工資總額的概念。
現實意義
在企業實際管理中,基本工資的概念非常泛化,而且在法律上也并無確定的定義,所以每個企業對基本工資的定義和標準也是千差萬別,因此基本工資只是一個模糊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