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微博8日消息,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調整上海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3月1日起,根據上海市統計局發布的《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上海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現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調整為不高于35.5平方。
附件:
關于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調整的通知
滬公積金〔2016〕24號
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受托銀行:
根據2010年《關于調整2010年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滬公積金[2010]57號)文件精神,現就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根據上海市統計局2月29日發布的《上海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至年末,本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積為35.5平方米。據此,本市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現持有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積調整為不高于35.5平方。
二、3月1日起,新受理的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此標準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3月1日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后,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托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并代收擔保服務費。(注: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審核后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后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
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是我國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措施,目的在于由國家、集體、個人三方共同負擔,解決職工住房困難。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按照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有享受此種貸款的權利,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