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具體是怎樣?很多市民對失業保險領取存在疑慮,小編為你介紹失業保險怎么領,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1、計算的基數應該是前一年每月所費用的平均數,按20%發放失業金。
2、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最長可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4個月。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繳納標準:單位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由用人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有個上、下限。上限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資的300%,下限為月平均工資的60%。實際工資超過上限的按上限繳,不到下限的按下限繳,在上、下限之間的按實際繳。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勞動關系的材料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后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后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
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或自主創業、合伙經營且正常經營。
1.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而尚未領取期限的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重新就業、自主創業或合伙經營者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后,如未參加社會保險,則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期限內,除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費、大病醫療保險費、取暖季失業保險補貼外,不再享受其他失業保險有關待遇。
1.領取失業金人員如需辦理一次性領取失業金手續,則由失業人員重新就業的單位按照不同的經辦機構分別填寫《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攜帶申請資料,向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范圍以就業登記工作范圍為準。
2.就業服務機構對用人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辦理就業登記相關手續后,在《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上填寫意見、加蓋公章確認。
3.用人單位持《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及相關申請資料,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批。
4.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與就業登記部門溝通并對用人單位提交申請資料復核后,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人社部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西安市失業人員就業創業補貼申請匯總表》填寫審批意見、加蓋公章,辦理一次性撥付失業保險金領取及其他相關手續。
5.各級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每季度末向市人社局失業保險處報備一次性發放失業保險金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