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警銜工資會上漲嗎?小編搜集的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四十條規定,人民警察實行國家公務員的工資制度,并享受國家規定的警銜津貼和其他津貼、補貼以及保險福利待遇。
民警的薪金待遇,參照公務員的標準核定,施行定期的增資制度,其月薪由級別工資、職務工資、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和地方補貼等四部分構成。
其中,國家規定的津補貼包括:警銜工資、值勤崗位津貼、人民警察法定節假日之外加班補貼、交警污染補貼、法醫特殊崗位補貼等項目。
地方補貼,是指2007年國家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后,根據各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統一核定的地方性津補貼項目,水平差異較大,主體分為兩項,為工作性津貼和生活性補貼。
近日,《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中央審議通過,即將印發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對公安工作高度重視,對公安隊伍建設十分關心。黨的十八大以來,等中央領導同志多次聽取公安工作匯報,并就深入推進公安改革、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作出重要指示。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公安部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加強研究謀劃、深入調研論證,在形成《意見》和方案稿后,又廣泛征求了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并根據各方意見反復修改完善。《意見》和方案先后經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審議通過。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提到,當前基層干警負荷重,心理壓力大,積勞成疾成為犧牲的重要原因,其中猝死占50%以上。今年將分步提高人民警察工資收入水平。
“我們既要從嚴治警,又要從優待警”,孟建柱講話中指出,要將心比心,充分體諒基層一線干警艱苦,營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環境,完善健康檢查、診療、心理咨詢服務和危機干預機制,針對襲擊、誣告、陷害警察、法官、檢察官案件時有發生,研究制定執法司法安全工作規范,完善因公負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把優撫政策落到實處。
公安改革是今年政法工作改革一項重點任務,將推進警務機制、公安行政管理制度改革、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等。孟建柱指出,新形勢下,面對違法犯罪動態化、智能化,傳統的一些機制、辦法已經不管用了,而當前對新機制、辦法研究不夠,影響了對違法犯罪的預防打擊效果,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在基層探索試行大部門制、大警種制改革,優化警力資源配置,探索建立現代警務運行機制。
在推進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方面,要求落實立案制度改革的意見,細化行政裁量標準,防止隨意執法、濫用自由裁量權,與此同時,落實在看守所訊問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規定,防止看守所意外事故。
在推進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孟建柱提出,要建立符合公安機關性質的公安管理體制,組織開展警員職務、警務技術職務序列改革試點,制定執法勤務警員職務、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及晉升考核辦法。
此外,今年還將實施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制度改革,落實統一招錄、分類招警、特殊招警等改革政策,推動公安編制管理改革,探索建立警力隨著警情走的編制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體設計、分步實施原則,進一步提高人民警察工資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