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近日發布《云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提出多項舉措提高鄉村教師待遇。
《計劃》規定,我省將在鄉村教師培養、準入、培訓、管理、考核等方面,執行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標準。實行師范類專業培養質量定期評估制度,鼓勵師范院校聘請中小學、幼兒園優秀教師到學校為師范生授課。
整合當地教研訓資源,推動師范院校與各級政府、中小學校共建教師專業發展中心。鼓勵師范院校每年派遣高年級師范生到鄉村學校實習1個學期,置換出鄉村教師到優質中小學、幼兒園進行跟崗研修。
自起,設立定向免費師范生專項招生計劃,用于支持高等學校與各級政府、中小學、幼兒園、各類企業聯合推進免費師范生培養模式改革,根據各地需求、崗位空缺情況和鄉村學校實際需要,采取 “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方式專門培養本專科層次的小學全科、“民漢雙語”、初中“一專多能”、特殊教育“雙證書”、農村職業教育“雙師型”等教師。
我省計劃擴大鄉村教師“特崗計劃”實施規模,重點為鄉村學校補充緊缺學科教師,確保特崗教師與在職在編教師享受同等待遇;鼓勵和支持各地自主實施以補充鄉村幼兒園教師為主的當地“特崗計劃”。
《計劃》提出,普通高校畢業生赴邊境縣、市和3個藏區縣、市鄉村學校任教滿3年的,按照我省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鼓勵縣及縣以上所屬學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自愿到鄉村學校任教,到鄉村學校連續服務滿2年以上(含2年)的,從到鄉村學校服務之日起,省財政給予每人每年1萬元的工作崗位補貼。
鼓勵城鎮退休的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鼓勵鄉村學校聯合聘用或單獨招聘符合條件的音體美專業社會人士擔任兼職教師。
《計劃》提出,將全面落實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行鄉村教師差別化生活補助政策,重點向條件艱苦地區、村小及教學點傾斜。
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在現行制度架構內,做好鄉村教師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關心教師健康,每年為鄉鎮及以下學校教職工提供1次免費常規體檢。
加快實施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按照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住房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予以解決,并優先向鄉村女教師傾斜。把改善鄉村教師住宿、食堂、辦公條件與實施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巨k學條件等工程相結合,因地制宜,整體推進。
《計劃》提出,到2020年,對全體鄉村教師和校(園)長進行不少于360學時的專業化培訓。完善鄉村教師專業發展支持服務體系,統籌各級各類培訓項目,加大送培下鄉、鄉村教師訪名校、教師工作坊、信息技術能力應用等培訓模式實施力度,著力提升鄉村教師學科教學能力。立足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提高,全面實施“名校(園)長名師工作室建設工程”,建立50個省級名校(園)長工作室和200個省級名師工作室,充分發揮優秀校(園)長和教師的示范、引領、輻射作用。
實施“縣級教師發展中心建設工程”,推動縣級教師進修學校向縣級教師發展中心轉型升級,充分發揮其在縣域教師隊伍專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實施 “中小學、幼兒園骨干教師和校(園)長培訓基地建設工程”,鼓勵各地遴選建設一批鄉村教師、校長培訓基地學校。引導鄉村學校根據教師個體專業發展需要,實施校本研修模式改革。
《計劃》提出,建立師德、能力、業績、貢獻并重的鄉村教師考核評價標準,將“教得好”作為鄉村教師獲得表彰的重要指標。省人民政府對長期在艱苦邊遠地區鄉村學校和教學點任教、貢獻突出的教師進行表彰,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2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頒發榮譽證書。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鄉村學校連續從教10年以上的鄉村教師給予鼓勵。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活動對鄉村學校、鄉村教師予以傾斜。
完善基礎教育領域云嶺教學名師、各級學科帶頭人、各級骨干教師梯級培養、選拔和管理辦法,對鄉村教師給予計劃單列。
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