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哪些條件可以提取公積金?思而學教育網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1、購買商品房;
2、購買二手房(含開發單位轉為自管產的商品房);
3、購買公有住房;
4、購買經濟適用房;
1、租住單位或房管部門公房;
2、租住公共租賃房;
3、租住私房;
4、在校研究生住在學校宿舍。
1、申請人應為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的職工;
2、償還貸款應為在各商業銀行辦理且貸款本息尚未結清的個人住房貸款。
1、職工與父母(或子女)購買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職工與父母、子女以外人員購買同一住房的,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2、僅購買住房部分產權且該住房剩余產權未變動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裝修房子可以用公積金,交物業費也能用公積金!昨天,國務院法制辦就《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修訂送審稿》中擴大了繳存公積金的人群,放寬了公積金提取條件。對于南京市民來說,最重要的變化莫過于兩個放寬,即可以提取公積金裝修和交物業費。
對于南京人來說,最驚喜的變化莫過于提取條件的放寬。新規列舉了7種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形:(一)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六)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七)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
小編發現,其中大多數南京都已實行,而第一條和第七條是最大的變化。目前,南京規定購買、建造、大修自住房屋可以提取公積金,但是裝修還不能提取,新規未來如果生效,那么無疑對于結婚裝修的小年輕來說是一大福音。
第七條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是更為重要的變化。按照南京目前的規定,提取公積金支付物業費有嚴格的規定: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總工會認定為特困職工的;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連續失業2年以上,且男職工年滿45周歲、女職工年滿40周歲,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而新規擬對提取公積金付物業費有了大大的放寬,這意味著今后普通市民可以更高頻率地提取公積金了。
針對有的單位為職工繳納很少甚至不繳納公積金,有的單位卻把繳存高額公積金當作職工隱性“福利”的現象,送審稿規定,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送審稿特別強調,以提供虛假材料等欺騙手段提取住房公積金或者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退回騙取的住房公積金或違法貸款,處騙取金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或違法貸款額10%以上30%以下罰款,并取消繳存職工5年住房公積金提取及貸款資格。
此次新規擴大了繳存公積金的人群,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由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享有提取、貸款等權益。這樣一來,公積金的覆蓋面就擴大了不少。不過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這個規定對南京來說不新鮮,南京的公積金繳存覆蓋面早已包含上述3類人群。
公積金的增值收益低也是老問題。此次新規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或通過貼息等方式進行融資,融資成本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列支。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大額存單;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等高信用等級固定收益類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