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醫生是我國8億農民的健康守護者。15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著力解決“學歷層次低,考取醫師難;社會地位低,人才引進難;收入待遇低,隊伍穩定難;保障水平低,保險銜接難;工作起點低,籌措經費難”等鄉村醫生發展難題。
意見提出,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力爭使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鄉村醫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圍繞這一目標,意見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的政策措施。
“這是首次以國務院文件形式發布的政策,從宏觀層面明確了鄉村醫生職責、職業發展保障、鄉村衛生室建設等,具有很大的引領作用,為地方開展好村醫工作提供了風向標。”北京中醫藥大學法律系教師鄧勇認為,意見的出臺有利于切實解決百姓需求,明確各級衛生主管行政部門的工作方向和職責。
人才引不來、留不住,“赤腳醫生”難以考取執業資格,是一些鄉村面臨醫療“真空”的重要原因。截至2013年底,我國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資格的有100余萬人,僅占到實有鄉村醫生總數的17%。據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廣西區委主委錢學明介紹,廣西鄉鎮衛生院空編13913人,空編率達26%。2009年至2011年期間,廣西鄉鎮衛生院共流失衛生技術人員7433人,其中具有執業資格人員達5514人。
為培養人才、留住人才,意見提出,面向村衛生室免費定向培養3年制中、高職醫學生;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院校接受學歷教育;各地可選派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優秀鄉村醫生到省、市級醫院接受免費培訓。同時,提高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鄉村醫生,鼓勵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規范開展崗位培訓。
方連英是一名來自云南的鄉村醫生,每月收入只有700多元。除了工資待遇問題,她還擔心老了之后的保障。她所在的縣有300多名鄉村醫生,平均年齡50歲以上,都面臨“干不動了”的問題。干不動了怎么辦?鄉村醫生的身份如何認定?意見對此進行了回答。
意見提出,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和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全部用于鄉村醫生;對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加大補助力度。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提高養老待遇,同步建立退出機制。
“文件明確了鄉村醫生的職責和準入制度,賦予了他們應有的身份。”鄧勇說,以前村醫在不給人看病的時候一樣要種地,和農民沒有太大區別。文件解決了他們“非醫”“非農”尷尬的同時,從物質層面也給予了他們待遇保障。
鄧勇希望進一步出臺相應的配套措施,使政策得到更好落實。“如鼓勵企業捐贈、充分發揮社會愛心基金會捐助等,比如借鑒希望小學的模式,建立一批愛心鄉村衛生室。像鼓勵大學生當村官一樣,鼓勵醫大學生當村醫,并對有基層鄉村衛生院工作經歷的大學生,在其未來的職業道路上給予一定政策傾斜。”鄧勇說。
鄉村醫生是具有*、植根于廣大農村的衛生工作者,承擔著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及常見病、多發病的初級診治等基本醫療服務。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鄉村醫務人員隊伍經歷了“民間郎中”、“赤腳醫生”、“鄉村醫生”三個階段。多年來,鄉村醫生扎根農村,服務農民,愛崗敬業,甘于奉獻,充分體現了鄉村醫生的濟世情懷。
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鄉村醫生隊伍的建設和發展,關心鄉村醫生的工作,掛念鄉村醫生的生活。在開展研究和調研的基礎上,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實施意見》,并征求了有關部門和地方、鄉村醫生代表和專家意見。1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實施意見》,要求為鄉村醫生搭建“留得住、能發展、有保障”的舞臺。《實施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筑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更好地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按照深化醫改的總體要求,本著鄉村醫生隊伍更好地服務于農村居民和健康發展的原則,根據鄉村醫生的功能定位和職責任務,《實施意見》從人才培養、教育培訓、收入待遇、養老保障等方面提出相關政策措施,進一步保障鄉村醫生待遇,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
《實施意見》既強調抓好現有政策的落實,如嚴格鄉村醫生準入、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又有新的舉措。一是建立“村來村往”后備力量培養制度。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落實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中、高職免費醫學生培養。免費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二是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在現行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中增設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限定在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執業。三是堅持通過購買服務確保鄉村醫生合理收入的原則,在將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全部用于鄉村醫生的基礎上,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仍然全部用于鄉村醫生,用于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鄉村醫生的收入水平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的工作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予以保障。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一是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二是對于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要通過設立一般診療費等措施,由醫保基金和個人分擔。三是對于在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給予定額補助。通過上述渠道,鄉村醫生將通過優質服務獲得更多的補助,其合理待遇會進一步得到保障。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村衛生室從業的鄉村醫生已經步入老年,希望能夠妥善解決后顧之憂。國家十分關注老年鄉村醫生的養老和生活保障問題,《實施意見》對鄉村醫生的養老政策進行了明確要求: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明確,對于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同時,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