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從晉中市獲悉,該市新近出臺的《晉中市進一步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的實施意見》,將切實提高全市鄉村醫生各項待遇,讓他們更加安心地為提高農村醫療水平貢獻力量。
《實施意見》提出要切實提高鄉村醫生待遇,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收入水平。具體包括:明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責分工,原則上將5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確保其所提供服務與其報酬待遇相適應。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拓展服務項目、增加服務數量、提升服務質量,想方設法提高鄉村醫生待遇;加大對村衛生室運行經費補助力度,確保正常運行。從起,政府安排專項經費對村衛生室日常運行發生的水、電、暖、信息網絡及維護費等給予補助,原則上每個村衛生室每年補助不低于3000元;從起,在落實原有鄉村醫生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對人口不足500人的行政村,每月補助村衛生室700元;對人口在500人至1000人的行政村,每月補助村衛生室400元。
《實施意見》還提出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包括:繼續完善鄉村醫生養老補助政策。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符合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按月發放社會養老金。在崗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繼續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享受政府的專項繳費補助,直接計入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退出機制。要結合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機制,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退出機制,促進鄉村醫生隊伍更新;進一步提高退養鄉村醫生的生活補助標準。從起,對年滿60周歲并在村衛生室工作崗位離崗的鄉村醫生,在落實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退養生活補助100元。
“構建一個資源節約、服務有效、就近方便、群眾滿意的新型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是最終目的。直白點,就是要讓鄉村兩級醫院‘強健’起來,讓村民在家門口就能看病,而且能看好病。”11月18日,記者就晉中市新近出臺的《晉中市進一步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的實施意見》采訪時,晉中市衛計委副調研員米耀華告訴記者。
根據實施意見,晉中市將從強化鄉村醫院管理、優化隊伍結構、提高村醫待遇等多個方面入手,全面提升農村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水平。
有效的管理,是全面提升基層公共衛生和醫療服務水平的基礎。《實施意見》從強化管理的角度,提出行政、業務、藥械、財務、績效“五統一”一體化管理的新型管理機制。
“五統一”一體化管理的主體是鄉鎮衛生院。其中行政管理,指負責本鄉(鎮)鄉村一體化管理的日常工作,對村衛生室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等,在保證村衛生室獨立法人主體、獨立財務核算基礎上,在本行政區域內,統一衛生資源配置、設施建設維修、基本設備更新。業務管理,包括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執業監管,指導鄉村醫生依法執業、規范服務、合理用藥等,推行目標管理,鄉(鎮)村簽訂目標責任書,為農村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藥械管理,指鄉鎮衛生院要根據各村衛生室用藥計劃負責藥品的統一調撥和配送,做好藥品的出入庫管理,及時調劑余缺,合理配置醫療器械。財務管理,指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固定資產、物資進行造冊登記,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和財務收支賬目,并單獨建賬,村衛生室財務由所在鄉鎮衛生院進行規范的統一管理,嚴格執行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績效管理,指鄉鎮衛生院制定對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的績效考核辦法和考核細則,按照為農村居民提供健康管理、上門隨訪、保健指導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每年對鄉村醫生組織1至2次全面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在所在村公示、接受廣大村民的監督,并根據考核結果核發村衛生室、鄉村醫生補助,獎優罰劣。
《實施意見》從加強繼續教育和培訓,以及后備人才培養等方面,對全面提高鄉村醫生隊伍素質進行了安排部署。
繼續教育和培訓包括繼續醫學教育、鄉村醫生崗位培訓、在崗人員學歷教育。首先鼓勵鄉鎮衛生院在崗衛生技術人員和鄉村醫生參加學歷教育、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助理全科醫師培訓等,對取得大專以上醫學學歷、具有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衛生技術人員,優先聘用為鄉鎮衛生院事業人員。其次,要建立在崗鄉村醫生定期培訓制度。此外,從起,組織全市48周歲以下在崗無學歷鄉村醫生參加晉中市衛生學校中專學歷教育,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分別負擔。
對口支援方面,加大城市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力度,通過“派下去”、“請上來”、“團隊帶團隊”、“科室對科室”、醫聯體、托管等多種形式,對鄉鎮衛生院進行每輪1至3年的結對包扶,幫助扶持鄉鎮衛生院提升技術能力,建立重點科室。
建立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培養機制,采取定向培養、公開招聘等方式充實、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實施面向鄉鎮衛生院的大學本、專科和全科免費醫學生培養,實施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中、高職免費醫學生培養,選派具有初、高中學歷人員進行“村來村去”中專學歷定向培養;免費醫學畢業生應承諾獲得相應學歷和執業資格后到定向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至少服務6年。對大學生本科鄉村醫生納入鄉鎮衛生院管理,由鄉鎮衛生院統一派駐;在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和醫學院校本科畢業的鄉村醫生;鼓勵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到村衛生室工作。
此外,還要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明確轉化目標時限和激勵措施,積極引導鄉村醫生主動參與執業資格轉化工作。
《實施意見》提出要切實提高鄉村醫生待遇,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收入水平。一是明確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公共衛生服務職責分工,原則上將5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確保其所提供服務與其報酬待遇相適應,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拓展服務項目、增加服務數量、提升服務質量,想方設法提高鄉村醫生待遇。二是加大對村衛生室運行經費補助力度,確保正常運行。從起,政府安排專項經費對村衛生室日常運行發生的水、電、暖、信息網絡及維護費等給予補助,原則上每個村衛生室每年補助不低于3000元。三是從起,在落實原有鄉村醫生補助政策的基礎上,對人口不足500人的行政村,每月補助村衛生室700元;對人口在500至1000人的行政村,每月補助村衛生室400元。
《實施意見》還提出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一是繼續完善鄉村醫生養老補助政策。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符合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按月發放社會養老金。在崗符合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鄉村醫生,繼續按每人每月30元的標準享受政府的專項繳費補助,直接計入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二是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結合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機制,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退出機制,促進鄉村醫生隊伍更新。三是進一步提高退養鄉村醫生的生活補助標準。從起,對年滿60周歲并在村衛生室工作崗位離崗的鄉村醫生,在落實原有政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退養生活補助100元。
在不遠的將來,讓農村居民享受到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滿意的基本衛生服務和健康保障將成為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