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除了取消了倒掛補貼外,高級職稱專項津貼也在今年取消了,晚了半年退休養老金“縮水”上千元。針對養老金調整傾斜的問題,廣東省人社廳表示,省每年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確定當年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適當傾斜的人員范圍,其中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在沒有納入適當傾斜的人員范圍,因此只能按規定享受普遍調整政策。
筆者對比發現,周女士和許姨的養老金“縮水”的情況主要是政策疊加的影響。
首先,周女士和許姨都沒有535元的倒掛補貼。廣州市人社局今年9月已經明確,今年7月起新增退休人員養老金倒掛問題會有新辦法解決,目前正抓緊進行數據分析并研究解決對策。待新辦法出臺后,倒掛標準將會從退休人員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補發。
除了倒掛補貼外,影響了周女士和許姨的待遇的還有高級職稱專項津貼這一項。2013年廣東省提高了高級職稱專項津貼標準,其中正高級職稱的從每月700元提高至每月1000元,副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從每月600元提高至每月800元。保留了此發放標準。但,廣東省根據國家規定,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調整,取消了該項津貼。
傾斜調整是指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再加發一定數額的養老金。2005年以來,國家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普遍調整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因素掛鉤,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部分特殊群體再適當傾斜提高調整水平。
省人社廳解釋,國家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適當傾斜范圍的人員,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在每年下發的年度調整文件中予以明確,歷年曾被納入適當傾斜范圍的人員包括:高齡人員、企業軍轉干部、具有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下同)人員等。從開始,具有高級職稱人員不再列入傾斜范圍。同時,國家嚴格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擴大或縮小納入傾斜調整的人員范圍。
省人社廳指出,廣東省當年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適當傾斜的人員范圍是根據國家規定調整的,未納入適當傾斜范圍的退休人員,按規定只能享受普遍調整政策。
周女士今年7月初退休,工齡29年零2個月,其間還曾按雇主標準繳費,可養老金只有2100多元。而她的同學在去年年底退休,繳費年限只有15年,繳費也比自己少,退休時養老金卻有2500多元。
周女士說,自己和同學都有高級職稱,養老待遇核定單上,她比同學的少了兩項:535元的倒掛補貼和800元的高級職稱專項津貼。她十分不解,自己比同學繳費多、年限長,為什么退休金卻還不如同學的高?
個案2:
今年9月拿到第一筆養老金的許姨說,自己是高級物流師,有31年零11個月的工齡,拿到手的養老金卻只有2900多元,只相當于退休前工資的三成。
許姨說,她的同事從事的崗位跟自己差不多,工齡31年零4個月,沒有高級職稱,去年年初退休時繳費只有自己的一半,但養老金卻有2600多元,調整后增加到3300元,比自己多400元。
國家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適當傾斜范圍的人員,采取一年一定的方式,在每年下發的年度調整文件中予以明確
國家明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調整。當時,為平穩銜接過渡,廣東省保留了原標準繼續發放高級職稱專項津貼。
廣東省正式貫徹國家調整政策,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進行傾斜調整。
6月30日前(含)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后月人均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省人社部門有關人士表示,對高級職稱人員傾斜調整養老金的政策此前存在一定不合理性。由于高級職稱人員在職的時候對社會做的貢獻多,因此在職時多拿報酬很應該,但退休后就不再存在多做貢獻的問題,由于養老保險基金是所有參保人共同繳費,因此高級職稱退休人員也應該與一般退休人員享受同等的政策。
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為何能繼續加發該項津貼呢?對此, 省人社廳相關人士表示,由于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中,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加發的養老金,都屬于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組成部分,按照國家規定必須確保發放,不得拖欠。因此,年底前退休的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人員,按政策在普遍調整基礎上已增加的專項津貼可以繼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