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把績效和工資掛鉤是否合理?
2、 如果合理,應該如何發放?
針對第一個問題,我個人認為,企業把員工的績效和工資進行掛鉤是合理的。這一點,我們要從市場的角度看問題。從本質上講,企業與員工之間是商業合作的關系,員工用自己創造的價值交換工資,員工創造的價值越大,拿到的工資越高,反之亦然。因此,將員工的績效與工資掛鉤,是確保這個交換過程對雙方都公平的手段。如果不管員工做到什么程度,都可以全額拿到工資,這對企業是不公平的。實際上,大部分員工可以接受將績效與工資掛鉤,關鍵是如何掛鉤,這就是我們要回答的第二個問題。
1、 績效工資在崗位工資中所占的比例應該是多少?
2、 績效工資發放額度與績效得分的對應關系是什么?
3、 績效工資的發放周期如何確定?
在企業中,針對不同層次的員工,以上三個問題的答案是不同的。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把企業的員工分為三類:基層員工、中層經理、高管和總經理。接下來,我們把上述三個問題結合員工的層級作一個解答。
針對績效工資的占比問題,基本原則是:員工職位越高,影響力越大,越需要績效導向,績效工資占比越高,參考比例如下:
基層員工績效工資占比15%—20%;
中層經理績效工資占比20%—30%;
高管和總經理績效工資占比30%—50%;
不同企業可以根據所屬行業和公司現狀對比例進行適當的調整。
在確定績效工資發放額度與績效得分的對應關系時,基本原則是:員工職位越高,績效工資額度越大,員工重視程度越大,因此,對于基層員工,績效工資起到底線預防作用,對于中高層,績效工資兼有激勵作用,也就是說,基層員工達到績效底線就可拿到滿額的績效工資,而中層和高層根據情況劃分績效工資的層級,參考比例如下:
基層員工: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為0;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發放100%。
中層經理: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為0;績效得分70分—80分,績效工資發放80%;績效得分≥80分,績效工資發放100%。
高管和總經理:績效得分<70分,績效工資為0;績效的煩惱70分—80分,績效工資發放80%;績效的煩惱80分—90分,績效工資發放90%;績效得分≥90分,績效工資發放100%。
不同企業可以根據所屬行業和公司現狀對發放比例進行適當的調整。
基層員工:月度發放;
中層經理:月度或季度
高管或總經理:季度或半年度
針對上述三個問題的解答,可以最終匯總成一個表格,這樣可以更加清晰的理解績效工資的發放辦法:
層級 | 占比 | 績效評估分數A | 發放比例 | 發放周期 |
總裁、高管 | 30%-50% | A≥90 | 100% | 季度/半年 |
80≤A<90 | 90% | |||
70≤A<80 | 80% | |||
A<70 | 0 | |||
部門經理 | 20%-30% | A≥80 | 100% | 季度/月度 |
70≤A<80 | 80% | |||
A<70 | 0 | |||
員工 | 15%-20% | A≥70 | 100% | 月度 |
A<70 | 0 |
最后,我要強調的是,對于大多數員工而言,績效工資真正起到的作用是底線預防,也就是說,防止不創造價值的員工行為。要想最大程度激發員工的潛能,單憑績效工資是不夠的,還需要綜合運用多種激勵模式,比如績效獎金、績效加薪、行動積分等。
1、由于員工的績效的不同而導致其工資收入的不同的工資制度,是每一年都有的浮動薪酬,但不是永久增加的固定薪酬。績效工資不是局限于流水線工人,可以使用于任何公司的任何崗位,包括銀行,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等。
2、其目的是找出和獎賞績效好的員工并且鼓勵每一個人都更加努力,以更好的方法去工作。
3、真正的績效工資是正規化的而不是想到的時候心血來潮給一些獎勵。
1.將個人的收入同其本人的工作績效直接掛鉤,會鼓勵員工創造更多的效益,同時又不增加企業的固定成本。
2.嚴格的、長期的績效工資體系是一種有效的方法,讓公司不斷改進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績效。
3.這種方法使績效好的員工得到了獎勵,同時也能獲取、保留績效好的員工。
4.當不景氣的時候,雖然沒有獎金了,但是由于工資成本較低,公司也可以不炒人、少炒人,讓員工有安全感,增加員工的忠誠度;當經濟復蘇時,公司也有充足的人才儲備。
1.績效工資鼓勵員工之間的競爭,破壞員工之間的信任和團隊精神。員工之間會封鎖信息,保守經驗,甚至可能會爭奪客戶。對那些一定需要團隊合作才能有好的產出的企業,這種方法就不適用。
2.績效工資鼓勵員工追求高績效。如果員工的績效同組織(部門、公司)的利益不一致,就可能發生個人績效提高,組織的績效反而降低的情況,這時候這種方法就失去了價值。例如,銷售員為了達成交易,可能會對客戶做出很多免費服務承諾,公司為了兌現承諾可能會投入很高的成本。
3.員工可能為了追求高績效而損害客戶的利益。例如,保險公司的業務員,為了達成交易過度夸大保單價值。當被客戶識破后,有可能會要求退保,同時,保戶也會對保險公司產生不信任。再如醫生為了增加效益,可能會給病人開高額藥方,做不必要的昂貴檢查。這種做法有違醫院的宗旨,同時也會損害醫院的形象。
4.在行政事業單位中 ,績效工資是由單位領導發放,而還會使單位領導的權力更大,從而很可能導致單位領導更為嚴重的腐敗行為。
企業決策層在決定是否采納績效工資時,應該問的問題是:績效工資制度是否有違組織的宗旨?是否有利于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是否能提高企業的績效?只要方案合適,績效工資確實能給企業帶來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