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廣西、江西、遼寧等省份陸續公布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至此,據不完全統計,目前至少已有17地公布了養老金“并軌”方案。在與中央改革要求保持一致的基礎上,各地方案在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方面有所不同,多個省份提出為“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
今年初,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和辦法,報人社部和財政部備案后實施。此后,各省開始加快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進程。
10月27日,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第三季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備案工作已完成。
據公開報道統計,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肅、陜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龍江、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遼寧、山西、江西、廣西等17地公布了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從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養老金計發辦法、基金管理和監督、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銜接等方面對中央方案進行細化,予以明確。
梳理各地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可見,雖然各地都按照國務院決定,統一確定了單位與個人繳納基本養老金的比例,但對于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規定各有差異。
例如,遼寧、黑龍江、天津、山西、云南等地明確,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規定,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要求,要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為此,黑龍江、陜西、山東、福建、吉林、甘肅、天津、云南、遼寧、江西等多個省份明確提出為“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即對于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養老金“并軌”:指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和企業職工一樣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其目的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雙軌制——企業養老金和事業養老金采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現在的事業養老金比企業養老金高出3倍左右,人們的呼聲很高一致要雙軌制并軌)。
2012年3月,這一制度在全國“兩會”上引起代表委員們的關注和熱議,對當前的養老體制進行改革、取消養老金“雙軌制”的呼聲高漲。2013年12月,人社部確定養老金雙軌制并軌方案。
12月,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完成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養老金“并軌”也正式進入實質性啟動階段。到7月底,山東、上海等一些地區陸續公布了當地的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明確了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由于此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部分參加工作晚、職務較低的人員,增加的工資不足以完全彌補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出現“增不抵繳”的現象。對此,官方采取了措施,確保所有人繳納養老保險后當期工資都有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