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統一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為各11%。1月16日移交至全市統一管理的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外商投資企業,可按移交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執行至12月31日。
養老保險:個人8%,單位20%
醫療保險:個人2%,單位10%
失業保險:個人1%,單位1%
工傷保險:個人不繳費,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不繳費,單位0.8%
(1)度天津公積金繳存基數
自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13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1850元,最高不得超過19230元。
單位在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新錄用和新調入的職工,調整后的繳存基數為自錄用或調入之月起至6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
(2)度天津社保繳費基數
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為2812元和14058元。
先行參加養老、醫療和工傷保險的農籍職工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最低標準為2109元。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6047元。按照6047元繳費確有困難的,可在6047元與2912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