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障相關待遇標準具體調整方案。自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增加40元,從目前的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70元,增長幅度為9.3%;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增加35元,從目前的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5元,增長幅度為10%。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1、2月增加的養老金將在3月底之前補發到位。
本市自2011年起,建立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每年隨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等其它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進行調整,今年是連續實施的第五年和第六次調整。
本次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調整,預計當年受益人群為90.7萬人,其中享受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48.7萬人,享受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42萬人。本次待遇調整所需經費均由財政負擔。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之和的平均值(即兩個數之和的一半)作為計發基數,繳費每滿1年(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發給1%。
用人單位在人事、勞動部門批準被保險人退休當月,攜帶經人事、勞動部門審批后的檔案資料(包括退休證、養老保險手冊、領退休費銀行存折帳號等)到所屬業務科,填報《養老保險待遇申報表》、《離退休人員養老金增減表》辦理在職減員、退休減員、退休增員及核發退休待遇的手續,社保局次月通過銀行把養老金直接撥付給離退休人員,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前可到開戶銀行領取養老金。
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于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