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最新消息:老人都十分關注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問題,2015廣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跟大家分享2015廣東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漲工資細則。
五一前夕,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發出通知,宣布從1月1日起,提高全省企業(含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他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遍提高幅度為113元加基本養老金的5%,同時對年滿75歲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100元。
調整方式“定額+定比”
今年初,國務院決定從1月1日起,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提高10%。這是第11次上調,預計將有近8000萬退休人員受益。
根據通知,本次養老金調整的對象為: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辦法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具體調整分為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兩部分。前者有兩部分組成: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⑵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兩類人群獲傾斜
在此基礎上,兩類人群可額外享受傾斜調整:對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對離休人員,通知則明確:企業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參照普遍調整辦法進行調整。所在市已經采取加發生活補貼方式將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事業單位離休費拉平的,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后,按相關規定沖減生活補貼。所在市已經建立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機關離休費同步增長機制,不再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的企業離休人員,不參加本次調整,按機關離休費調整辦法執行。
增發的基本養老金
鑒于去年按照省的統一標準調整,廣州市實際養老金增幅達不到國家規定的10%(廣州市平均養老金水平要高于省的平均水平),因而,今年廣東省的調整方案中給廣州開了口子,允許廣州市另行制定調整方案。據了解,目前廣州市的調整方案正在制定中。
而對廣州之外的其他各地市,通知要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并于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廣州市應在省批復后的一個月內發放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
普遍調整有兩部分
⑴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
⑵12月31日前已經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
傾斜調整有兩種
⑴對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⑵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