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當天,東莞調整社保政策,如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以上參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15萬元/人年提高至20萬元/人年、高血壓等11類特定門診病社區就診費用不設限額、家屬可刷參保人醫保卡、新生兒出生7個月內參保之前醫藥費用可補報等。
東莞社保政策多項調整家屬可刷參保人醫保卡
7月1日,《社會保險法》正式實施。當天,東莞調整社保政策,如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以上參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從15萬元/人年提高至20萬元/人年、高血壓等11類特定門診病社區就診費用不設限額、家屬可刷參保人醫保卡、新生兒出生7個月內參保之前醫藥費用可補報等。
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按東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原規定,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以上參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5萬元/人年。新政策調整后,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將提高到20萬元/人年。
社保部門經過測算,提高限額后,社保基金每年需支付8000萬元到1.4億元。東莞市社會保障局局長梁冰表示,提高支付限額對東莞的社保基金運行不會產生影響。他表示,盡管提高后最高限額在全國來說不算最高,但是東莞的醫療綜合報銷比例卻達到了全國領先水平,遠高于周邊城市。
特定門診病就診更方便
按原社保政策,參保人患一類特定門診疾病,需要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申報,報銷時病種限額每年4000元到6000元。
社保部門表示,近年來東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技術水平和管理服務質量不斷提高,功能也日趨完善,特別是在慢性病跟蹤管理方面的優勢逐漸突現。為了方便特定門診患者在社區就醫,從7月1日起,患高血壓、糖尿病等11類一類特定門診疾病的參保人不再需要辦理任何申報手續,并且不再設限額,按社區普通門診就診管理辦法和標準享受待遇。
醫院體檢也可刷醫保卡
按原社保政策,東莞醫保個人賬戶僅適用參保人本人支付門診、急診的基本醫療費用、到定點零售藥店的購藥費用、住院醫療費用的起付標準,使用范圍較窄,部分參保人個人賬戶結余額度較大。
7月1日后,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在原有支付范圍的基礎上,還可以用來支付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在本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預防接種及體檢費用。同時,使用范圍也不再局限于參保人本人,而是擴大到參保人家屬。
市社保局副局長張亞林舉例表示,如果參保人住院花了1萬元,報銷了7000元,那么剩下的費用可使用參保人的個人賬戶來支付。新政實施之后,只要個人賬戶余額充足,參保人看病或許都不用花自己一分錢。
新生兒7個月內參保可補報
按原社保政策,參保人參保繳費滿兩個月后方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許多新生兒出生6個月內都難以完成入戶手續,在沒有入戶的情況下,參加醫療保險也存在一定困難。
為解決這一問題,市社保局決定從7月1日起調整政策,允許符合參保條件的新生兒在出生7個月內完成參保手續并補繳相關費用,即可對其出生到參保前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住院及特定門診醫藥費用給予補報銷。
退休未達繳費年限可延繳
7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要求,設定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參保職工退休時,累計實際繳費年限達到男性30年、女性25年的,就可以享受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即統籌基金各段支付比例比參保人在職時增加5%,最高支付比例達100%,且本人和單位均不必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退休時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也可以一次性繳足或繼續按月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