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5月1日起,佛山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4元/小時,上調幅度為15.27%。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出臺,不少在佛山的務工人員對此拍手叫好,但有企業則叫苦。
不執行最低工資或處2萬罰款
經市政府同意,佛山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5月1日起進行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4元/小時。
根據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佛山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綜合考慮了佛山近兩年經濟發展、物價上漲、人力資源市場供求狀況和低收入勞動者消費支出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了企業和職工的實際情況,上調幅度為15.27%。
佛山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沒有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人社部門將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由人社部門視情節輕重,處以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務工人員叫好,有企業叫苦
南都記者采訪發現,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不少在佛山的務工人員對此拍手叫好,但有企業則叫苦。
昨日,從湖南湘西老家趕回佛山的黃先生獲悉最低工資調整時表示很高興。他說,他在南海一家紡織企業做技術工人,每月工資和福利加在一起超過4500元。“按照新的最低工資標準,我的基本工資就比以前要漲200元左右。”而來自廣西的鄧女士則認為,“企業按照新標準執行加班時間提高小時工資,讓工人得到更大實惠。”
不過,有中小企業則暗暗叫苦。南海丹灶一五金公司老板向善滿表示,這幾年普工的月工資普遍在兩三千元,最低工資標準上調15%的話,企業的成本就要上升2到3個百分點,公司本來是微利潤,調高了最低工資則對公司壓力很大。三水一貿易公司崔先生說,成本提高了利潤就低了,公司甚至發不出工資,都有可能關門,“表面只增加200元,但企業實際的用工成本會增加更多。”
但也有員工反映,從2013年5月1日最低工資上調到1310元/月后,不少小公司老板不給工人加班,工人工資反而減少。
法援指引——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用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根據有關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幾項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對勞動者實行包吃包住,屬于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因此,用人單位不能將此計算在勞動者的工資內,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貨幣工資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另外,試用期的工資具體數額雖然由用人單位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線。《條例》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依法約定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的工資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