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關系到廣大職工切身利益的一項福利,河北省個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以及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組合貸等政策都將發生哪些變化?下面yjbys為大家整理了最新消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4月20日,省住建廳嘉賓做客《陽光熱線》直播間進行了公積金新政權威發布。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王舟介紹,今年4月,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服務,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經省政府同意,我省住房公積金政策將發生改變,相關新政5月份將全部落實,大家能夠獲得更多的實惠。
相關新政
▲提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提高到60萬元。
▲積極推進住房公積金貸款與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組合貸業務和“商轉公”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開展省內非戶籍所在地繳存職工在戶籍所在地購買普通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和住房公積金余額抵沖還貸業務。
▲共同生活的未婚子女購買自住住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
▲自度起,繳存職工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以支付上一年度一套普通自住住房物業費,每年提取一次。具體提取額度由各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按照當地物業費水平綜合確定。
▲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城鎮低保對象、特困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積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的,可每年申請一次一定比例的貸款利息貼息。貼息比例由各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確定。
▲各市積極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將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勞動合同》,使職工在一就業就了解住房公積金制度,讓更多進城務工人員享受這一惠民政策,更好地推進我省新型城鎮化進程。
▲各市盡快建立與相關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今年6月底前實現住房公積金業務管理系統與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房地產管理部門產權產籍信息系統對接,10月底前實現與公安部門公民身份信息識別系統、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查詢系統對接。使繳存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業務,無需自行提供個人信用、產權產籍、婚姻狀況等相關信息,縮短業務辦理時間,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社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