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河南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將繼續看“漲”,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提高10%,退休職工“老有所養”將更有保障,河南省將再一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也是該省連續第11次上調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
4月1日,河南省人社廳官網信息,從今年1月1日起,河南將為去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分定額、掛鉤兩種,其中采取定額調整辦法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將多得105元養老金。
此次調整范圍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含退職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工人)。調整時間從1月1日起。
調整辦法分為定額和掛鉤兩種。采取定額調整的,調整范圍內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采取掛鉤調整的,按兩部分增加基本養老金,一是按退休人員本人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二是按退休人員本人12月份基本養老金(不含取暖補貼)的0.5%計算增加,12月份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以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核定的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計算此項增加額。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基礎上,再適當提高三類人員的基本養老金。
一類是對截止12月31日年滿65周歲的高齡退休人員,分年齡段按以下標準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4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5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60元;年滿80周歲不滿85周歲70元;年滿85周歲不滿90周歲80元;年滿90周歲90元。退休人員的年齡計算,以批準退休時確定的出生時間為準。
二類是進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
三類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按以上規定調整后達不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所在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直接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數據庫中增加,實行社會化發放。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