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工資指導線發布2015最新消息:工資指導線是政府對企業的工資分配進行規范與調控,使企業工資增長符合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促進生產力發展的企業年度貨幣工資水平增長幅度的標準線。
青島關于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加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引導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結合我市實際,現發布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工資指導線以本企業平均工資為基數,基準線為平均工資增長14%,上線為平均工資增長19%,下線為平均工資增長5%。
二、各企業應在政府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后30日內,通過簽訂工資集體協議、與職工直接協商約定工資等方式落實工資指導線,并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編制本年度薪酬預算。各企業應及時通過工資指導線網上備案系統填報《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備案表》,并將《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備案表》、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及工資指導線履行情況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三、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及履行情況的監管。對未按規定備案的企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予以處理。
青島市人民政府
2月6日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要在政府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后30日內,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編制本年度薪酬預算,通過工資指導線網上備案系統填報《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工資集體協議)表》,并及時將《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備案表》、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及工資指導線履行情況報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制定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安排職工工資增長。二是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職工工資增長。三是生產經營比較困難、上年虧損且當年可能出現虧損的企業,可低于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也可暫不增加工資,但企業支付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應主動接受職工對執行情況的監督。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實施方案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應事先征求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的意見,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示后執行。一旦生產經營狀況好轉,應安排職工工資合理增長。
對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逾期未備案的企業,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