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對于企業退休工人養老保險待遇的提高,云南省已是連續第11次上調,但此次的調整方案有些不同。此次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掛鉤調整不僅與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還增加了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繳費激勵機制。
近日,記者從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云南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按當地水平10%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低標準從60元提高到75元,企業職工和城鄉居民養老金的待遇調整,都要在今年4月份兌現完畢。
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待遇
對象
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
水平
按當地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標準
中央財政支付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5元
相關
省財政支付的重度殘疾人員的養老補助金標準也將同步提高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養老金本著國家、集體、個人共同積累的原則積累、運作。當人們年富力強時,所創造財富的一部分被投資于養老金計劃,以保證老有所養。
從2005年開始至,盡管國家連續第11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社會各界并不“領情”,相反,卻是對養老金替代率連年下降的不滿和質疑。養老金占工資比例連降九年,已跌破國際警戒線。03月06日,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養老金并軌列入今年重點工作 ,現在已有7套方案。
12月24日,養老保險破除“雙軌制”的改革終于有了確切消息。機關事業單位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已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公務員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