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漲工資:公務員加工資一直是社會熱議的話題,公務員工資高還是低?該不該給公務員漲工資,下面我們一起分析下這個現象。
公務員薪酬體現兩方面的功能:一是報酬功能,一是激勵功能。前者是指公務員付出勞動完成工作,可以得到相應酬勞,后者是指工資還應體現“獎優罰劣”,激勵公務員把工作做得更好。但目前的公務員薪酬制度,在這兩方面都有可議之處。
公務員工資是高還是低,不能一概而論,同樣的工資在二三線城市能生活得很好,但是在一線城市也許就很難保證正常的生活,由此可見,公務員工資改革絕對不能一刀切。
首先,飽受爭議的公務員工資高低的問題,是一個偽命題。因為,判斷工資是高是低,先要有個參照標準,由于我國城鄉差距、消費水準、房價、行業收入、職務高低等等之間千差萬別,所以沒有一個普遍放之四海之內皆準的收入標準來衡量。具體收入高低只能以當地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標準作為參照。否則,如果以一線城市公務員的收入與不發達地區消費水準來比較,或反之比較,得出的結果會截然相反,不具有客觀性,更沒有參考價值。所以如果不考慮北京的消費標準,公務員的收入并不低,但是結合當地的房價和消費水準,北京基層公務員月工資5000元左右收入確實不高,否則北京一定住滿了建筑大工。
其次,飽經猜測的公務員福利是《勞動法》規定享有的合法權益。相對于其他社會群體,公務員的合法權益基本上不會受到侵害。所以公務員的合法福利標準,應作為所以勞動者的標準,不應該受到大家的口誅筆伐。至于有些單位搞的法律規定外的所謂“福利”。已經涉及到違法甚至犯罪行為,不能作為公務員的法定收入來衡量參照。
最后,談談“公務員熱”這一社會現象,以此作為公務員的收入與福利以及社會地位甚至是腐敗表現的象征。筆者認為有失偏頗。假如一個建筑大工日收入500元,享有五險一金和法律賦予的各項政治權利,他還有必要一定做月薪5000元的公務員嗎?所以,公務員的福利和權利保障是全社會應該共同努力的建設方向,而不是我病了,憑什么你不病的畸形心態。假如大工一定要做公務員,那么問題就來了,就是風大在文中舉例了公務員群體中的各種腐敗現象。作為一名基層公務員我不但深以為恥,更加深惡痛絕。因為每一個腐敗的官員都是公務員群體的敗類,他們給國家和人民財富帶來巨大損失,更直接損害而被忽視的正是其下屬的公務員。他們任人唯親、賣官鬻爵,連正常的工作調動都要勒索一筆。使正常的晉升之途被阻塞,正直有能之士被壓制,敗壞吏治,流毒無窮。他們挪用多少公款消費,就會盤剝多少辦公經費。所以腐敗并不能被視為公務員群體中的主流現象,更不能作為基層公務員收入不低的一個佐證。如果以公務員的腐敗作為公務員收入的一部分計算而反對給基層公務員漲工資的話,不但是對整個公務員的群體不公平,更是對整個國家和社會的不負責任。
綜上所述,相對于輿論圍剿基層公務員漲工資論調,折射的是社會各階層對于提高收入、建立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勞動者權益、打擊腐敗的意愿。所以基層公務員大可不必辭職,也有權利發出自己的聲音,表達自己的意愿,因為公務員也是普普通通人民中的一員,他們的愿望也是大家共同愿望的一部分。
另外,最近國人喜歡給不同群體、特點地域、不同觀點的人亂貼標簽,如公務員、東北人、自干五等等,這樣做只能加劇社會割裂。
只要把握好核心并打好基礎,相信很多問題會迎刃而解。所謂核心是指公平,改革只有圍繞公平做文章,才會獲得大多數公務員和大多數社會公眾的支持
日前,兩條關于“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新聞引發關注。一條是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公務員工資改革絕不等于單一漲工資;另一條是公務員工資改革基本目標方向已經確定:調整工資結構,擴展晉升空間,建立比較機制,實施配套改革(6月22日《中國青年報》、新華網)。
這兩條新聞釋放出不同信息,在前一條新聞中,專家透露了公務員工資改革的大體思路,即不是單純漲工資,而是放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大盤子里統籌考慮。這有助于糾正某些人對公務員工資改革的誤解和偏見。而后一條新聞則透露了此次公務員工資改革的基本目標方向,盡管這4句話24個字目前尚未獲得官方正式確認,但應該不會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