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方案: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方案具體內容是怎樣的?
人社部工資調整方案具體內容是怎樣的?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國務院辦公廳為了配合這次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已經轉發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工資調整的三個實施方案
一、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等三文件已下發
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是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時確立的,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職務與職級相結合的工資制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與此同時,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領域仍然存在工資結構不合理、工資正常調整機制不健全、工資差距調控機制不完善、基層工作人員待遇普遍相對偏低等突出矛盾和問題。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同時也是為了配合本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務院辦公廳已于1月12日下發有關工資調整的三個實施方案。一是《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二是《關于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三是《關于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文件顯示,本次機關事業單位加薪將從10月1日開始計算。
二、提高基本工資,凍結津貼補貼,人均增300
按照現行工資制度,公務員工資分為三部分,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也是由三部分組成的,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機關工資標準,并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在完善工資制度的同時,凍結規范津貼補貼工資增長,各地各部門不能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水平和調整津貼補貼標準,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政策和考核獎勵政策。
以本次事業單位工資改革調整辦法為例,本次改革將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專業技術人員的崗位工資標準,將由現行的550元至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81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至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至3770元;薪級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至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至5795元。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專業技術人員的減少金額,從最低崗位等級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5元。管理人員績效工資從最低到最高崗位等級減少金額為220元至650元。那么,經過增加基本工資和減少績效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扣除養老金前實際收入如何變化?經過簡單計算得知,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工資由低至高分別增加470左右至3500左右。當然,這部分增加的工資,將大部分用來支付個人養老保險與職業年金。個人需繳納工資8%的養老險和4%的職業年金,12%的總比例至少有360元。
可見,之前港媒報道的“公務員將漲薪60%”的新聞并不屬實。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稱,按全國平均水平計算,月人均實際增加300元左右。
另外事業單位養老改革后,由于沒有基金的積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會不會“吃”企業養老保險基金?
胡曉義:這個問題非常實際,我注意到前一段網絡上的評論也比較關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比較長,從上世紀90年代就開始進行。改革的范圍從原來的國有企業,逐步擴展到其他所有制企業,還有城鎮其他一些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人員,范圍很大。到去年底已經覆蓋了總量3.4億人左右。這些年基金規模不斷擴大,現在總的基金積累已經到了3萬多億元。
而國務院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從10月1日起實施改革,這是一個新舉措,過去確實沒有基金積累。那么會不會出現改革之后,機關事業單位去“吃”這3萬多億元呢?我可以明確回答,不會。
國務院《決定》第六條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改革之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但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
這樣規定,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供款渠道是明確的,主要是財政資金的供給,所以各級財政還是要負重要責任。另一方面,是考慮到機關事業單位的撫養比(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現在企業的撫養比大致是3:1,而事業單位撫養比就高得多,我印象中大概是2.5:1,機關更高,大概是2:1。考慮到撫養比的不平衡,更不應該和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混用。
所以,落實國務院《決定》,就不會出現改革之后“吃”企業結存基金的情況,大家不必擔心。
“代際贍養”模式消解資金壓力
養老金并軌后公務員過去工作年限將視同繳費年限,專家認為財政短期內將承受巨大變化,這么多錢將怎么籌措?另外,公務員養老保險并入社保之后,養老基金盤子越來越大,養老基金投資運營有什么新舉措?
胡曉義:機關事業單位現在在職職工3000多萬人,退休人員1500多萬。改革后,既要為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繳費籌資,又要保證已經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資金的需求量確實很大。
這個問題怎么解決?實際通過多年改革已經摸索了可行的路徑,就是把集中的問題分散來處理,用時間的推移來逐步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要同時籌措1500多萬人的養老保險基金,還要籌措單位繳費、個人繳費,都積累起來,顯然這兩塊相加,負擔非常重。實際上,現在養老保險的基本制度模式是現收現付,部分積累,主要是代際贍養的模式,工作的一代繳費來供養已經退休的一代。所以實際上不完全是看上去那樣同時籌措兩筆巨額資金,而是可以做財務上的轉化。
當然,隨著老齡化程度的加劇,將來的負擔會越來越重,這需要做長期的制度安排。但就現實財政能力而言,我們完全可以安排好現在的在職職工繳費和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目前,財務安排上不存在問題。
關于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運營,正是要長期謀劃的一個政策重點。要解決老齡化高峰期的財務平衡問題,需要采取多種措施,一個重要選項就是要進行結存基金的投資運營,實現保值增值。這個問題已列入養老保險頂層設計的總體方案中,有可能盡早提出一個具體方案,供中央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