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今年將統籌提高十余類社會保障對象待遇,包括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人均最低標準和基本醫療保險補助標準,提高優撫對象、城鄉低保、臨時救助補助標準,讓公共財政的陽光溫暖更多困難群眾。華商報記者獲悉,截至初,我省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已達176.26萬人。今年,我省將按國家政策對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至于何時調整方案出來,目前還不確定。同時,我省將根據國家要求再次上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這是我省第二次對此進行上調。
2013年10月1日,我省首次對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國家每人每月55元標準的基礎上增加5元補助,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此次調整,如果按照國家上調15元的話,我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則有望達到75元。
關于陜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范區人事勞動局、財政局,西咸新區管委會辦公室、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60元;1934年1月1日至1938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1939年1月1日至1943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4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85元。
(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兩款依次執行。
二、本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低于2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三、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四、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
五、本通知從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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