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公務員工資多少?公務員工資低還是高?
公務員實際上已經變為一個職業化的崗位了,而不是把公務員就理解為“官”了。如果有更好的職業追求,可以更加充分地實現個人抱負和理想,就可以另謀他職。
“我們在行使權力時,受到約束是不是太少了?”前日,在山東團分組審議時,全國人大代表、山東濟寧市市長梅永紅拋出了這個疑問。
梅永紅說,中組部曾來濟寧調研干部制度,他向來調研的人提出一個問題:“你們憑什么這么相信我?”他認為,人是感情動物,是有私欲的,把人放到一個位置上,賦予他一個無邊的權力,實際上是把他放在懸崖邊上,這是非常危險的。“任何不受約束的權力必然產生腐敗。”
他呼吁國家要加強對權力的約束,“如果不能把這道‘柵欄’扎緊,未來可能會出現更多更大的案子。”
這番言論,使得同組的趙冬苓代表不禁為他點贊:“作為一個市長,能這樣說,說得真好。”
梅永紅1987年大學畢業后,就一直在國家部委工作,直到2010年10月調到濟寧市主政,在地方工作的4年間,也讓他對基層政府治理有了新的體會。前日他就依法行政、公車改革、“四風”建設等問題向南都記者表達了自己的觀點。
談機關負責人出庭
相信地方主官有這份底氣和自覺
南都:昨天你談到了依法行政的問題,新行政訴訟法5月1日起實施,規定“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你覺得通過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能促使政府去敬畏法律嗎?
梅:這個作用會非常明顯,我也相信地方行政主官有這份底氣和自覺去面對法律的裁決。
現在政府面對著大量的行政訴訟案件,我跟法制辦說以后有告市政府的,就安排我出庭吧。
為什么我想去出庭?一方面可以強化我自己的法律意識,另一方面對濟寧市各級政府有個昭示,我們一定要依法行事。如果違反了法律,你也一樣要成為被告,甚至要受到法律的裁決。
南都:那你后來出庭了嗎?
梅:后來他們怕社會上過多解讀,最后通過政府的法制辦來解決了。
政府官員走上法庭,成了被告,似乎成了不光彩的事情,另外輿論可能會認為你在“出風頭”。
我認為將來社會輿論也要營造一種寬容的氛圍,要多鼓勵政府官員能夠來面對法律,走上法庭,讓它成為常態。
談“公務員離職”
公務員已變為一個職業化的崗位
南都:近些年出現了一些“公務員離職”,包括走上領導崗位的人也離開公職,你怎么看?
梅:中國幾千年來的文化傳統使得許多人把“做官”作為最大的目標。
現在這點正在發生改變,公務員實際上已經變為一個職業化的崗位了,而不是把公務員就理解為“官”了。
這就是一份職業,最后如果有更好的職業追求,可以更加充分地實現個人抱負和理想,就可以另謀他職。
我有很多朋友離開了公務員崗位,下海的,回學校做研究的,甚至有的到了司局級都不做了。
談基層干部
“縣委書記月入3000,還不如工廠打工的”
南都:2010年,你從科技部調到濟寧市工作,談到基層的工作,你在昨天的發言中,用到了“嘔心瀝血”四個字,在基層的工作難嗎?
梅:我每天工作都在十個小時以上,早上8點出家門,很少在晚上8點前能進家門。每天工作十個小時是常態,而且幾乎沒有周末,沒有節假日。
如果把公務員理解為一份職業的話,中國哪有這樣的職業?濟寧市有800多萬人,GDP3800多億,但我所有工資收入加起來,才7000一個月,誰相信啊?下面的縣委書記、縣長一個月收入3000多,還趕不上在工廠打工的。
基層政府官員每天要面臨很多復雜的問題,沒幾個人不是焦頭爛額的。當然做公務員的特殊性,就在于講奉獻、講犧牲,他們如果違背了法律、良知了,也理應受到懲罰。
對基層政府官員進行監督,提出更高的要求是對的,但不能過分的苛責,甚至動則謾罵,應該更加理性對待他們。
南都:很多官員走上了腐敗的道路,是不是跟收入不高有關系?
梅:我倒不這么認為,公務員工資制度有它合理性,畢竟老百姓收入并不高,作為公職人員,和老百姓收入差距大了也不行。
也說了,當官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不要去做官。
你對這個收入不滿意,可以去做別的選擇。絕不能把工資偏低作為腐敗行為的借口。不然怎么解釋有的官員貪了幾千萬還在貪?
談“四風”
有時我騎個自行車就去調研了
南都:太忙了,是否跟會議太多也有關系?
梅:以前確實這個問題突出,近幾年有很大改變,現在能不開的會盡量不開,能開短的會議不去開長會,能合并的會就不分別開,能通過視頻開的就不用都拉過來開。
現在法治還不健全,通過開會去動員、部署還是有現實意義,不能簡單來否定開會。
當然,會多了,把開會當作推進工作的唯一的方式,這個就是形式主義,我們要加以摒棄。
南都:確實感覺到十八大以后,這種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的作風轉變了許多。
梅:以前我們到縣里去調研,縣主要領導都在進他們縣的路口等著,現在都是直接到現場,大不了你不了解情況不熟悉地形,縣里面派輛車幫你引下路。陪同人員都在現場等著,而且每次都要限制陪同人數。
南都:那你去調研是怎樣的?
梅:有些調研,我明確不要下面的縣長、局長參加,經常一輛車就下去。有時去一些社區,我騎個自行車或者走路就去了,有時還開自己的私家車去。我覺得現在不光是我,全國都是這樣,這今后也是一種常態。
南都:不怕上訪的人圍住你?
梅:怕什么?平時我也經常去信訪大廳去接訪,這個社會總體穩定、安全,很多市民都認識我,我去調研時,他們還熱情地跟我打個招呼。
談公車改革
取消官員“特權意識”意義更重要
南都:你說你有時開私家車去調研,那你覺得什么時候該用公車,什么時候該用私車?
梅:過去我在部委工作的時候就沒有公車,經常是“私車公用”,上下班自己的車,去辦事也開著自己的車。
現在到地方去,我感覺,如果真是用公車去辦公事,沒什么不合理。問題在于,很多人不該配車的配車了,而且還開著公車去做私事,去旅游去接送家人。
這無論從道理和法理上都是不應該的。
現在中央到地方全面推開公車改革,今后公車取消了,可以最大限度降低行政開支,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很多社會問題,公車在老百姓眼中就是一種“特權”。
公車取消后,可以讓大家都意識到,我們作為官員本來就是和百姓平等的,而不是說走到什么樣的職位上就應當享受怎么樣的特權。
談地方立法權
經常發現法律不具體、難執行
南都:這次全國人代會會正在審議立法法修正案,一旦通過,今后設區的市都將獲得立法權。濟寧是否也在積極爭取?
梅:當然在積極爭取,濟寧是煤炭資源型城市,面對煤炭價格下跌、土地塌陷、農民失地、生態破壞一系列問題,我們對其進行解決的時候,經常發現相關法律條文不具體,都是原則性的,很難執行,怎么執行都是合理的,這讓人覺得困擾。
當然,我們國家那么大,從國家層面制定的法律不可能具體照顧到每個地方的實際。
我們有了地方立法權,就可以針對當地重大的、關乎民生、關乎重大社會長遠發展的領域進行立法,像對煤炭塌陷區的治理,這就亟待通過立法來解決。
濟寧年產煤炭1億噸,每年造成3萬到4萬畝的塌陷地,現在總共60萬畝塌陷地,造成很多農民失地。
作為政府、企業到底應該承擔什么責任,現在對這方面的法律條文是很粗線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