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一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好醫生藥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耿福能在接受網易財經專訪時指出,應當大幅提高個人最低工資的法定標準。“過去我們經濟粗放年代,它是低工資高就業,我認為這段歷史應該結束了,現在應該是高工資低就業,然后過渡到高工資高創業這個方向來”。除關注個人收入分配外,耿福能今年還關注了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民營醫院建設等多個話題。
解決好小微企業融資難刻不容緩
耿福能介紹,在總理額政府工作報告中,6次提到小微企業的發展,13次提到創業,這說明只有讓微觀經濟有活力,有創造力,才能保證宏觀經濟的穩定、持續的發展。小微企業是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就業、改善民生、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數據顯示,中國中、小微企業對GDP的貢獻已經超過65%。但同時,許多中、小微企業的生存卻十分的困難,尤其在資金支持方面是制約發展的瓶頸。以四川為例,12月,全省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5.3萬億元,同比增長11.78%,高于全國平均水平2.7個百分點,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3.38萬億元,同比增長14.7%,高于全國平均水平1.1個百分點。存貸款差的比率較大,小微企業融資困難,融資利率、成本、皆出現“多軌”局面。
耿福能認為,當前,由于經濟下行壓力較大,以及商業地產、傳統制造業過剩帶來的影響,受上下游產業鏈擠壓,人工成本上升等因素的疊加影響,小微企業的經營異常困難。雖然去年國家和地方都出臺了政策和法規,從資金和政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減輕中小微企業的負擔,但在金融市場的具體操作層面還有一些政策需要細化,才能落實到位。
他建議,應當按照市價評估、提高抵押貸款比例。“目前銀行是按照市價評估打5-6折給與企業貸款,建議提高至7-8折給與貸款,還可以根據小微企業的其他有利因素綜合考慮提高貸款比例。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政府可以財政貼息補助,對金融單位支持小微企業放貸進行目標績效考核”。
應當提高個人最低工資的法定標準
除關注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外,今年兩會耿福能還重點關注個人收入分配問題,他向網易財經指出,就目前而言,資本過度集中,導致普通人的收入降低,經濟雖然發展但老百姓感覺仍不富裕,很多年輕人和年輕的家庭有非常大的壓力。“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是1800元,是國內最高的,但折合成小時工資,也就是一個小時6至7元,這樣的收入,明顯偏低”。
耿福能建議,應當大幅提高個人最低工資的法定標準。“過去我們經濟粗放年代,它是低工資高就業,我認為這段歷史應該結束了,現在應該是高工資低就業,然后過渡到高工資高創業這個方向來”。在他看來,老百姓財富有所積累之后,就會有創業的資本和想法,以后逐漸會變為高薪高創業的社會風潮。這有助于激發人們工作的熱情和實現藏富于民。
此外,耿福能還建議,個人所得稅最好還是要調低,與民爭利,國家是難以發展的。
扶持民營醫院 落實醫生多點執業
此外,耿福能今年還關注了民營醫院等多個醫藥界話題,據他介紹,經過10多年的發展,我國民營醫療機構雖然數量增長較快,但規模偏小,服務能力不強。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全國民營醫院已達到1.13萬家,民營醫療機構數量占全國醫療機構總數的43.24%,而診療人次數卻僅占總診療人次數的2.7%,入院人數占比為2.5%,在每年超過1萬億元的醫療市場中,民營醫院占比不足3%。
耿福能指出,目前中國很多民營醫院的醫生都是剛退休的老專家和新畢業的大學生,缺乏年富力強的中間力量。“醫療機構是科技含量極高的產業,技術水平和醫務人員業務能力將直接關系到患者的診斷和治療效果,同時也是醫院發展、創新的保證。由于醫生多點執業的政策始終難以落實,導致民營醫療機構人才嚴重不足,多數年輕的醫務人員把民營醫療機構當作跳板,積累了豐富經驗之后,便跳槽進入公立醫院。民營醫療機構難以招聘和留住醫務人才,導致醫療服務質量下滑,來院就診的患者數量就會因此減少,如此惡性循環,嚴重制約民營醫院的生存和發展”。
他調研顯示,雖然符合條件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可以納入醫保定點范圍,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還存在許多問題。如在城鎮職工醫保、新農合等醫療保險的準入政策上、報銷比例、限額報銷等執行標準上設置了門檻,與公立醫院相差懸殊。目前不少患者沖著民營醫療機構的特色和服務而來,但因為不是醫保定點醫院,病人無力承擔全部醫療費用,嚴重影響了民營醫療機構的病源。“不少民營醫療機構具有醫療投入高、風險大、回報周期長的投資特點,雖然與公立醫院一樣承擔了一定的社會公益任務,卻沒有行政撥款,收費也是按國家衛生部門的統一標準,承擔與一般企業相同的稅率、稅種、稅費。民營醫療機構的土地都是按商業用地購買的,成本很高。其土地、房產不能抵押貸款,導致融資成本遠高于公立醫院”。
針對上述情況,耿福能建議,國家應當鼓勵大力發展民營醫療機構,形成與公立醫院的競爭態勢,有利于降低醫療成本,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應加大政策引導力度,逐步引導患者向民營醫療機構分流,取消對民營醫療機構的醫保總額限制,降低民營機構的醫保定點醫院申報門檻,統一公私醫院之間的報銷比例;盡快落實醫生多點執業,為民營醫院人才儲備提供可靠的保障,建議向多點執業醫生原有醫院增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讓有技術的醫生真正實現自由執業;對社會辦醫療機構提供醫療服務項目的營業稅適當減免,降低民營醫療機構的運營成本”。
《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已于2003年12月30日頒布。
據了解,《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二、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三、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系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四、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五、國家、省對相關勞動定額標準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嚴格按照勞動定額標準計算勞動者工資。暫時沒有相關勞動定額標準的,用人單位必須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并據此確定基本計件單價和超額計件單價。基本計件單價應根據法定工作時間內絕大多數勞動者能夠完成的正常勞動量確定。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并按基本計件單價計算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六、下列各項在最低工資標準以外,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省規定的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待遇。主要包括: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費用;按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發給勞動者的費用和用品,以及用人單位自身規定的工作用品(如工作著裝等);按國家住房制度改革規定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支付的醫療衛生費、喪葬撫恤救濟金、探親路費、計劃生育補貼、生活困難補助、冬季取暖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七、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通過補貼伙食、住房支付或提供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收入,不得抵扣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