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增加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方案出臺,共涉及20條增收政策措施。
根據方案,從4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月人均由1680元調整為1850元,增長10.1%。
,工資集體協商覆蓋建會企業達到85%以上。完善職工福利待遇與社平工資動態調整制度。繼續發布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時調整防暑降溫費、中夜班津貼等相關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從今年4月1日起,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40元、440元調整為705元、54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192元、132元調整為212元、162元;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580元調整為集中供養標準1080元,分散供養標準810元。逐步縮小城鄉救助標準差別,爭取3年內達到救助標準統一。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擬從今年7月1日起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由840元、880元調整為920元、960元,月均增加80元,增長9.3%,預計增加基金支出0.28億元。
依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等長期待遇標準。增加工傷康復項目,積極推動工傷職工開展日常生活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康復工作,提高工傷職工生活自理能力,減輕致殘程度。
“最低工資標準是依法確定的勞動者工資報酬的法律底線,用人單位支付給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的應發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毕嚓P負責人介紹說,石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依照執行。
對此,相關負責人特別提醒,最低工資里不包含加班費、津貼以及相關福利等,最低工資標準為應發標準,包括國家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績效工資、特殊情況支付的工資等和按規定應由勞動者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