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從省總工會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規范工會財務行為,省總工會下發了《關于貫徹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就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發放標準作出規定。
《通知》提出了有關費用開支標準。按照全國總工會有關規定,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對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以及用工會經費對工會會員過生日進行慰問。國家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慰問品和對會員本人的生日慰問,每位會員年均總額控制在1500元以內。《通知》規定,對基層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活動中的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給予獎勵,應控制在學員總數的10%以內,獎勵金額應控制在每人300元以內。
《通知》強調,各基層工會要堅持厲行節約,認真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省委省政府十項規定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一系列文件精神;要健全財務制度,按照有關財經法規、工會財務制度和上級工會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實際的財務和資金管理制度,明確基層工會經費開支的具體范圍和標準,并嚴格執行;加強預算管理,合理安排經費支出結構;要落實各項規定自覺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會員和職工群眾的監督。
根據《通知》,各市(州)總工會,省產業(局)、企業集團(公司)工會可結合實際對相關具體開支標準進一步補充、細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