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天津市增加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工作方案出臺,共涉及20條增收政策措施。
根據方案,從4月1日起,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月人均由1680元調整為1850元,增長10.1%。
,工資集體協商覆蓋建會企業達到85%以上。完善職工福利待遇與社平工資動態調整制度。繼續發布上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及時調整防暑降溫費、中夜班津貼等相關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提高社會救助標準
從今年4月1日起,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640元、440元調整為705元、540元;城鄉低收入家庭救助標準由每戶每月192元、 132元調整為212元、162元;農村五保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580元調整為集中供養標準1080元,分散供養標準810元。逐步縮小城鄉救助標準差別,爭取3年內達到救助標準統一。
調整失業保險待遇標準
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擬從今年7月1日起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由840元、880元調整為920元、960元,月均增加80元,增長9.3%,預計增加基金支出0.28億元。
穩步提高工傷待遇水平
依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供養親屬撫恤金、護理費等長期待遇標準。增加工傷康復項目,積極推動工傷職工開展日常生活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康復工作,提高工傷職工生活自理能力,減輕致殘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