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中考中招注意錄取辦理方法
各區招辦、各報名點:
的中招考生“注意錄取”工作即將開始,辦理考生“注意錄取”時間定于5月10-18日。各報名點應將考生“注意錄取”政策及相關證明的辦理程序告知每位考生,并提供相應表格給符合條件的考生,指導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各項手續。防止考生因不了解政策而錯過辦理時間,貽誤時機。現就做好考生“注意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關于“注意錄取”政策
根據《廈門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方案》(廈教綜〔2015〕1號)文件規定,我市中招照顧錄取政策如下:
(一)享受“3分照顧,擇優錄取”的考生
1.2012-2015、2015-2015學年獲體育競賽市級個人前二名、省級以上個人前五名、市級集體第一名、省級集體前三名的主力隊員(須出示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證明材料),體育競賽項目界定為田徑、舉重、武術、游泳、體操、籃球、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
2.參加省運會正式比賽并獲得獎牌的本市中學生。
3. 2012-2015、2015-2015學年獲競賽項目市級第一名(一等獎),省級第三名(三等獎)以上。競賽項目界定為演講,音樂(包括聲樂、器樂、舞蹈),現場制作美術作品(包括書畫、工藝),科技創新(限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研究論文、創造發明作品)。除參加全國第四屆中小學生藝術展演獲國家級獎項的集體項目外,科技創新和其他音樂、美術類限單人獨立完成項目或兩人合作項目。
4.本人或其父母獲設區市以上見義勇為先進分子稱號。
5.戶籍在我市的歸僑青年和歸僑子女、臺灣省籍(含金門、馬祖)、少數民族考生,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
6.持有本市重點引進人才優惠證、尚未享受相應擇校照顧的重點引進人才子女。
7.來廈創業、工作的高層次留學人員子女。
(二)享受“12分照顧,擇優錄取”的考生
1.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含一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2.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
3.烈士子女;
4.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警察子女;
5.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警察子女;
6.榮立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
(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考生
1. 2012-2015、2015-2015學年被評為省市級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
2.現役軍人子女。
3.有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四)境外捐資興學者子女的照顧政策根據廈府辦〔2000〕226號文等規定執行。
(五)照顧對象僅限應屆生,競賽項目須是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參與舉辦的(省運會除外)。照顧加分僅取最高項,不能累加。
二、關于填寫“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辦理相關證明的說明
(一)各報名點統一從廈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xmzskszx.net/下載專區中下載《廈門市中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用A4紙印發給考生。表中考區、報名號、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學號、報名點、家庭住址由考生本人填寫。
(二)照顧對象必須填寫市招辦統一編制的《廈門市中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附件1或附件2),連同有關部門證明,于5月18日前上交報名點,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省、市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提供本人的獲獎證書或獎狀的原件、復印件,由學校匯總統一填寫“注意錄取”登記表、簽蓋(復印件粘貼在表格背面),市屬學校送市教育局德育處辦理,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區屬學校送區教育局辦理。
(四)省、市級以上體育、文藝獲獎提供本人的獲獎證書或獎狀的原件、復印件,由學校匯總填寫“注意錄取”登記表、簽蓋(復印件粘貼在表格背面),市屬由學校匯總統一送市教育局體衛處辦理,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區屬學校送區教育局辦理。
(五)省、市級以上科技創新獲獎提供本人的獲獎證書或獎狀的原件、復印件,由學校匯總填寫表格、簽蓋(復印件粘貼在表格背面),市屬由學校匯總統一送市教育局基教處辦理,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區屬學校送區教育局辦理。
(六)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一級至四級殘疾子女、烈士子女,須持“注意錄取”登記表和有關證件先到區民政局確認蓋章后再前往市民政局優撫處蓋章。辦理時間:5月14-16日正常工作時間,地點:廈門市湖濱北路67號。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因公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提供由公安、司法、人事或民政部門頒發的民警因公犧牲或傷殘證明,有效父(母)子(女)關系證明,由主管部門政治機關(或人事部門)在“注意錄取”登記表中填寫并蓋章。其中:市公安局人事處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地點:新華路45號,廈門市公安局1號樓1116室。
(七)少數民族考生應持“注意錄取”登記表和戶口本前往戶口所在區民宗局,由區民宗局經辦人填寫并蓋章。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
(八)臺籍(含金門、馬祖)應持考生及父母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如考生與父母不同戶口本的還應持考生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親子關系證明)和“注意錄取”表格;持臺灣身份證件的考生應持考生本人和考生家長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原件、復印件和“注意錄取”登記表,由市臺辦經辦人填寫并蓋章。辦理時間:5月11-16日、18日。(工作時間為9:00-11:30,13:00-16:30),地點:云頂北路842號(廈門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A廳8號窗)。
(九)歸僑、歸僑子女須持歸僑證和親屬關系證明(如戶口本等)及“注意錄取”登記表前往戶口所在區的僑辦開具證明,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
以上證明原件粘貼在表格的背面上交即可。
(十)符合《廈門市經濟特30a9區鼓勵留學人員來廈創業工作規定》的留學人員子女,憑父親或母親的《廈門市高層次留學人員工作證》和“注意錄取”登記表,市屬學校考生送市教育局基教處辦理,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區屬學校考生送區教育局辦理。持有重點引進人才優惠證的人員憑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審核辦理,辦理時間:5月12-16日正常工作時間。
(十一)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或子女的辦理須持“見義勇為先進分子”證書原件、戶口簿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注意錄取”登記表前往市見義勇為促進會由經辦人填寫并蓋章。辦理時間:5月14日-16日,地點:市公安局辦公大樓817。
(十二) 有生活自理和獨立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本人持殘疾人證原件、復印件及“注意錄取”登記表到市殘疾人聯合會教就處辦理,辦理時間:5月14-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址:仙岳路468號一樓大廳。
(十三)根據省教育廳、省軍區政治部文件聯合文件(閩教綜[2015]13號,享受加分照顧的軍人子女,開始,由軍人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報省軍區政治機關匯總核定,會同省教育廳審核后,轉發至廈門市教育局公示。
享受同等優先錄取照顧的現役軍人子女,由軍人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在“注意錄取”表中證明,并上交考生父(母)軍官證復印件粘帖在“注意錄取”表背面。
(十四)符合“注意錄取”條件的考生均須填寫《廈門市中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見附件1、2),于5月18日前辦理好相關手續,連同有關部門的證明上交考生所在報名點。
三、“注意錄取”的確認
報名點收到考生上交的《廈門市中招“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及所附有關部門的證明后,應將材料按報名號順序依次整理,及時進行初審、造冊、審核匯總,對照《廈門市中招“注意錄取”對照表》(附件3),填寫《廈門市中招“注意錄取”考生匯總表》(附件4、一式兩份),于5月20日前上交區招辦審核,并將初審通過的考生在中招信息管理系統中上報。
考區收齊報名點上交的“注意錄取”材料后,應及時會同區招生監察人員對材料進行復核,嚴格按照顧錄取政策執行,對不符合條件的考生要堅決取消其“注意錄取”資格。經審核無誤后由區招辦中招系統管理員將學校上報的考生“注意錄取”信息在中招管理系統確認,打印“注意錄取”考生花名冊,區招辦及招生監察人員在花名冊中簽名。考區于6月1日前將“注意錄取”考生花名冊返回報名點公示三天,同時公布市招生監察電話:2135775和本區招生監察電話,公示后各報名點應將公示結果書面上報區招辦,區招辦會同區招生監察人員再次確認后在中招信息管理系統中于6月5日前上報市招辦,并將“注意錄取”考生材料上交市招辦,市招辦將復審并在系統中確認“注意錄取”考生信息。
以上就是由華當教育為您提供的福建廈門中考中招注意錄取辦理方法,愿考生考入理想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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