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公安消防部隊是駐守在祖國西南邊陲的一支公安現役部隊,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條令條例和供給標準,享受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同等待遇。西藏公安消防部隊主要擔負著西藏的防火滅火、搶險救援等任務,是一支全天候、全時制為西藏經濟建設和人民群眾提供消防安全的服務隊伍。多年來,西藏公安消防部隊在各級黨委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部門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不負黨和人民的重托,堅決貫徹胡錦濤“忠誠可靠、服務人民、竭誠奉獻”的總要求,充分發揚“恪盡泰山之責、善謀防范之策、敢打險惡之仗、誠辦利民之事”的西藏消防精神,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素質強警和從優待警,大力推進消防工作和部隊建設,部隊戰斗力得到有效提升,部隊正規化建設,隊伍建設,裝備建設及服務保障能力顯著增強,出色地完成了以防火滅火、搶險救援為中心的各項工作任務。
長期以來,西藏公安消防部隊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積極為部隊官兵營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境和個人發展空間,培養出大批為西藏消防事業做出積極貢獻的優秀人才。為進一步推動西藏消防事業和部隊建設的全面發展,我們一如既往地熱忱歡迎有志獻身西藏消防事業、銳意進取、敢于迎接挑戰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來我單位工作,西藏消防將圓你一個成功夢。
接收專業及名額
共計接收40人,均系男生,本科(含)以上學歷。其中法學2名(偵查學、法學)、文學7名(漢語言文學)、理學6名(心理學、化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工學15名(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城市規劃)、臨床醫學2名、管理學8名(會計學、財務管理)。
接收條件
1、院校及學歷要求
接收對象應為國家“211工程”高校或省(部)屬重點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必須按時獲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報到證,總評成績良好以上,主要專業課程成績應為優秀。
下列對象不屬于接收范圍:廣播電視大學、函授大學、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非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職業大學、職業技術學院、民辦大學、獨立學院、遠程(網絡)教育院校、成人高校畢業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費、定向畢業生;軍隊院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有國(境)外學習經歷的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必修課程重修和補考累積4門以上或1門以上補考不及格的畢業生;結業生、肄業生、中專起點大專生、專升本、預科生、體育保送生、未獲得學位的本科以上畢業生;被作留級處理或中途休學超過半年(不含應征入伍)的畢業生,在校期間因違反紀律或其它原因受過處分的畢業生。
2、政治條件
接收對象必須政治合格,現實表現良好,入伍態度端正,志愿獻身公安消防事業。必須是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于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家庭主要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無任何政治、經濟、歷史問題。
3、身體條件
必須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的規定,男性身高170厘米,體重60公斤。雙眼裸視力,擬補充到指揮崗位的畢業生不低于4.6,擬補充到技術崗位的不低于4.3。
男性體重不超過標準體重的25%、不低于標準體重的15%,合格。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標準體重(kg)=身長(cm)-110
4、年齡條件
接收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年齡應分別在24周歲(
5、其他條件
(1)畢業生必須參加接收單位統一組織的面試、體能測試、身體檢查、心理素質檢測、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和政治審查合格,擇優確定接收對象。
(2)畢業生入伍后,除根據部隊建設需要經組織安排外,個人在5年內不得要求退出現役。
入伍后有關待遇
經公安部政治部審檔合格的畢業生從畢業當年的8月中旬開始(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參加為期1年的崗前培訓合格后,上報公安部批轉現役,本科畢業生,任命為副連職干部,授予武警中尉警銜;碩士研究生,任命為正連職干部,授予武警上尉警銜。任職時間從畢業當年的
入伍后必須到西藏消防部隊的基層消防大隊、基層消防中隊工作,對不服從分配者,接收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
接收程序和時間安排
1、報名、面試、檔案初審時間
2、報名辦法
方法一:將本人報名表(見附件)和自薦材料郵寄至西藏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自薦材料應包括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推薦書》復印件(招生就業處蓋鮮章,且必須貼個人1寸照片)、能顯示補考和重修成績的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教務處蓋鮮章)、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學生證復印件等。
方法二:將報名表和自薦材料(內容要求同上),裝在信封內并密封好,寫明收信單位、收信人,送至西藏公安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方法三:將報名表和自薦材料(內容要求同上)在總隊接收工作組到校宣傳時交工作人員。
個人投送材料報名地址:
郵 編:850000
詳細地址:西藏拉薩市中和國際城
單位名稱:西藏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
聯系電話:0891-6878032
學生所投遞的報名資料一律不予退回。
3、資格審查
4、知識能力統一考試
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初定于2月下旬(具體時間見西藏消防信息網通知,www.96119.net)進行。考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可選擇參加成都考點或者拉薩考點的考試,參考時必須帶齊學生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
成都考點聯系地址:西藏消防總隊駐成都辦事處(成都市二環路西一段永盛東街1號)。聯系電話:028-85088007(西藏消防總隊駐成都辦事處招待所總臺電話)。
拉薩考點聯系地址:西藏消防總隊(拉薩市中和國際城)。聯系電話:0891-6878032。
5、心理素質檢測、體能測試和身體檢查
安排在知識能力統一考試后第二天開始。體檢費用由學生本人承擔。
體能測試項目測試合格標準:
6、政治審查
3月至4月初,接收單位到測評測試合格學生所在院校進行本人、組織、檔案“三見面”等政審工作。
7、草簽就業協議
4月中旬,由接收單位根據考試考核情況對考生素質進行綜合評估,按照接收計劃擇優確定擬接收對象并草簽接收協議。
8、學生檔案及相關材料的收集匯總時間
對已經草簽就業協議的學生,必須確保西藏消防總隊政治部干部處在
9、檔案復審
8月公安部政治部將組織檔案復審,檔案復審合格人員參加為期一年的崗前培訓;檔案復審不合格人員,其檔案將按規定退回原所在學校。
篩選淘汰
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擇優選拔的原則,從簽訂接收協議到下達任職命令實行全程篩選淘汰。
西藏公安現役部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報名表
西藏公安消防總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