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打工有望回鄉領退休金
我省醞釀推出流動人員養老保險省內接續辦法
中新浙江網5月14日電 從衢州到杭州工作的張成,雖然今年才27歲,但已經輾轉我省各地工作,是個熟練的泥瓦工。雖然他還年輕,而且身體也不錯,但工作閑暇,他也在考慮自己今后的養老問題:“城里人繳養老保險可以防老,我整天換地方找工作,這里交了保險,換個城市就得重新來過,交了也白交,以后該怎么辦呢?”
記者昨天從省政府辦公廳了解到,今年我省勞動保障部門定下了多項惠民政策的目標,其中重要一項就是要解決流動人員養老保險的接續問題。新政策一旦實行,在杭州等城市打工的農民工,在工作地繳了養老金,退休回家后,就可在當地領退休金了。
流動人員
養老金轉移受阻
“流動人員,主要的人群還是農民工,他們養老保險問題,關系到幾十年后養老模式的構建!弊蛱欤趧雍蜕鐣U蠌d養老保險處的副處長項薇,明確解釋了我省醞釀養老保險接續政策的初衷。
目前我省參加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只有200多萬,大部分人員屬于頻繁流動的參保人員。在一般農民工心目中,并不把養老保險作為今后養老的依靠,養兒防老仍是他們心目中養老模式的首選。
除了觀念上的問題外,更多還是制度的制約!鞍凑宅F行制度,農民工應參加各類社會保險,但農民工流動比較頻繁,而且到一定年齡后往往回鄉生活,因而會遇到社保關系轉移上的障礙。根據現行政策,職工轉移時,只轉移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資金。這意味著轉入地將更多地承擔該職工退休后的基礎養老金,并且還要承擔今后養老金的調整部分”。項薇舉例,當一名農民工從A城市流動到B城市,作為接收的B城市,接收了轉入人員后,在基金上,除了較少量的個人賬戶資金的轉入外,卻要支付其相當年限的養老費用;另一方面,退休人員在B城市生活,還要參與分享這個城市的公共資源,客觀上加重了B城市的負擔。鑒于此,各地出臺了一些土政策,使養老關系轉移受阻。按照現行的制度,參保農民工一旦流動,往往中斷原城市的養老保險,一次性領一筆錢后到另一個城市繼續參保(或中斷)。此做法將影響農民工社保的繳費年限,進而影響他們退休后享受退休金的額度。
個人賬戶和統籌金
可打包轉移
“流動人員養老金流動障礙,如果解決不好,將影響到幾十年后這類人群的養老問題。目前國家已著手研究流動人員養老關系的接續政策,各地也在進行積極的探索。”項薇說。
目前,比較被認可的解決思路有三種:一是按個人賬戶儲存額的適當比例配比轉移;或是在轉移個人賬戶基金時,同時轉移統籌基金。二是維持現行的轉移辦法,國家建立轉移補償機制,對轉入地實行適當補貼。三是流動人員退休時按照戶籍所在地退休,并在該地領取養老金。
目前我省已開始積極研究符合我省省情的接續辦法。初步確定按照第一種思路,即轉移時把個人賬戶和相應的統籌基金一起打包帶走的方法。但此做法僅限人員在省內流動時使用,出省轉移的辦法需要國家政策指導。
項薇最后說:“完善流動人員的養老保險關系接續,將會很好地維護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也將極大地推進農村轉移人口的養老方式從傳統的依靠家庭養老模式向社會養老的模式轉變,從而大大緩解今后政府的養老壓力!
我省社保體系日益完善
我省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率達到100%。20以來連續四年對全省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了調整,比2002年人均增加了378元。
目前,我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達到了1180元,養老金待遇位居全國省區第一,逐步縮小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的待遇差。截至今年初,全省企業有1076萬人參加了養老保險。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604億元,支付能力達到28個月,比2002年末提高了17.3個月。
在農民工的勞動保障工作機制上,我省也在各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消除對農民工進城務工的歧視性政策規定和體制性障礙,改善他們的就業環境和條件。去年年初,全省共追回被拖欠的職工工資達6.1億元。到2007年11月,全省已經完成解決企業工資歷史拖欠工作任務。
為保證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我省開展了農民工工傷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專項擴面行動,實行了農民工工傷認定快速通道辦法。我省農民工社會保險參保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據國家統計局浙江調查總隊的統計,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分別比全國平均高16.9、14.4、12.8、13.8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