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年檢
國家工商總局2月19日發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制度,要求各級工商機關抓緊做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實施準備工作。此舉意味企業工商年檢制度將正式告別歷史舞臺。根據國務院新近出臺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業年檢制度。
企業年檢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聯系電話: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委托事項:□ 提交年檢報告書及其它年檢材料。
□ 領取加蓋年檢戳記后的營業執照副本。
委托權限:是否同意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修改年檢報告書的填寫錯誤:
□ 同意
□ 不同意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業蓋章)
年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