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以分數加等級的形式呈現。考試科目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采取分數表達、分數呈現,總分為560分。其中,語文和數學各120分,英語100分(筆試80分,聽力和口語20分),物理90分,化學70分,體育與健康60分。著眼于加強學生體質的考慮,我市將體育與健康成績由原來占總分7.9%增加到10.7%。
思想品德、歷史、生物學、地理、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技能成績采取分數表達、等級呈現,均設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得分為滿分的88%以上的為A等,74%以上不足88%的為B等,60%以上不足74%的為C等,不足60%為D等。
考查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共5科,成績采取等級表達、等級呈現的方式,設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個等級。
普通高中錄取主要是按照“兩必備,一依據”的要求進行。
“兩必備”是:一是考試科目中思想品德、地理、歷史、生物學、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技能6個科目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的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總等級均達到C等,且至少有3項需達到B等,達到B等的科目中至少含思想品德、地理、歷史、生物學中的一科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必備條件。二是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5個考查科目成績均達到C等也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必備條件。如果考查科目等級、基礎性發展目標評價綜合總等級出現D級的不能錄取到普通高中。
“一依據”是: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6個科目考試成績總分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基本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