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醫科大學的前身是山西醫學傳習所,1919年創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為私立山西川至醫學專科學校。1940年更名為山西大學醫學專修科。1946年升格為國立山西大學醫學院。新中國成立后,學校步入嶄新的發展時期。1953年獨立建校,更名為山西醫學院。1996年更名為山西醫科大學。學校是教育部批準成立的全國第一個法醫學本科專業院校、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全國首批學士學位授權單位、全國第三批和山西省首批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全國首批護理學博士學位授權單位、全國開辦七年制臨床醫學專業的25所醫學院校之一、全國首批恢復兒科學本科專業的8所醫學院校之一、國家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試點單位。
經過一百年發展,學校成為一所以醫學為主,醫文結合、醫理結合、醫工結合、醫管結合,協調發展的醫科大學,擁有以本科教育為主、本碩博多層次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形成“醫理博精、德能高邃”校訓、“獻身、務實、團結、進取”校風和“求實精進、堅韌弘毅”的山醫精神。
學校現有川至、迎澤、中都三個校區,占地總面積1422畝,建筑面積71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21.7億元,其中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4.4億元。現有第一臨床醫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汾陽學院、基礎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法醫學院、護理學院、研究生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繼續教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管理學院、口腔醫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兒科醫學系、麻醉學系、醫學影像學系、外語系、體育教學部、計算機教學部、臨床技能教學模擬醫院、第六臨床醫學院、第七臨床醫學院、第八臨床醫學院、第九臨床醫學院、第十臨床醫學院、第十一臨床醫學院、第十五臨床醫學院、精神衛生學院、晉祠學院31個教學機構,第一醫院、第二醫院、口腔醫院、第六醫院、汾陽醫院、臨汾醫院、運城醫院、太原中心醫院、忻州醫院、呂梁醫院、晉中醫院、精神衛生醫院12所直屬附屬醫院,有12所非直屬附屬醫院,36個教學醫院,122個其它教學基地,15個研究生培養基地,2個科學研究基地。
學校現有教師1600余人,研究生導師1300余人。擁有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2名,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1名,國家“*”領軍專家1名,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首席科學家1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126名,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2名;中央聯系的高級專家5名,“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5名,國家級教學名師1名,國家優秀教學團隊1個,全國優秀思想政治輔導員2名。各類省級優秀人才198名,省級團隊23個,省級優秀教師46名,省委聯系的高級專家48名。聘有以3名院士為代表的一批客座教授。一批教師榮獲全國或全省模范教師、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一批教師在全國和全省教師教學基本功競賽及各類科技獎勵中獲獎。
學校現有1個國家重點學科??生理學;1個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細胞生理學實驗室;3個國家級示范中心??臨床技能實訓中心、基礎醫學實驗教學中心、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13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重癥醫學、泌尿外科學、中醫護理學、骨科學、腎病學、普通外科學、老年病學、急診醫學、風濕免疫學、護理學、病理學、眼科學、心血管內科;各類省級優勢、特色、重點學科15個;各類省及重點教學科研平臺30個。現有3個一級學科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生物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臨床醫學。6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生物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護理學、基礎醫學、特種醫學;1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點??臨床醫學;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生物學、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口腔醫學、特種醫學;8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護理、藥學、應用心理、社會工作、圖書情報。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錄取分數線統計表 歷年文理科最低錄取投檔分數線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統計表 歷年文理科最低錄取投檔分數線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分數線預測及歷年錄取分數線統計表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錄取通知書發放查詢時間安排及EMS查詢入口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錄取通知書發放查詢時間安排及EMS查詢入口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招生專業排名及重點優勢專業排名榜
2019年山西醫科大學晉祠學院投檔線和各省各專業錄取分數線查詢
山西醫科大學新生報到時間
山西醫科大學2019年大一新生開學報到時間尚未公布,具體大一新生報到時間及報到地點請關注山西醫科大學學校官方公告及動態,不要耽誤報道!
山西醫科大學新生入學須知
由于山西醫科大學2019年新生入學須知還沒有公布,小編整理的2018年山西醫科大學入學須知,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為加強陽光工程制度化建設,規范各項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進行,學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西醫科大學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山西醫科大學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績為主要指標,貫徹“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條辦學地點:
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號(老校區)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大學街98號(新校區)
汾陽學院山西省汾陽市學院路16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根據學校的要求,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組和監督組,負責全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學校教務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招生計劃制定原則:根據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教學、科研條件等專業的舉辦能力,學生學習、生活各方面條件及專業人才的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統籌分析合理確定。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分配辦法: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辦學條件好、師資力量強的傳統優勢學科和健康服務業等緊缺專業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計劃時,優先考慮上述專業的招生計劃,同時核減就業率低的本科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學校預留計劃數不超過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主要用于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錄取。
第十七條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和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計劃數及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
第十九條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其中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條學校根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專業錄取時,按照“投檔次序、分數高低、報考專業”原則,確定考生所錄專業;若考生成績并列則根據所報志愿及擬錄專業的特點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報專業均已錄滿,且學校還有部分專業未滿額時,學校按照分數高低擇優對服從調配的考生進行專業調配。如在“去否其他專業”欄中填寫“否”或不填寫的考生,均視為不服從調配。
第二十一條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我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在內蒙古自治區招生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原則。
第二十二條高水平運動員錄取依據為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以及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我校運動康復專業招收體育類(理科)考生。錄取時,在專業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劃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線上,按照文化課成績投檔。在進檔考生中,按文化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我校臨床醫學專業(“5+3”一體化)人才培養是指5年本科教育階段結束后,合格者直接進入本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的3年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學生轉入本校碩士研究生階段學習時,納入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后,將學籍注冊為研究生。完成第5年學習后轉入本校后3年研究生教育的學生,同時也是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住院醫師。對完成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要求者,分階段頒發學歷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我校免費醫學定向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錄取時,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區(市)考生仍不能滿足,原則上從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調劑。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當地縣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
第二十六條學校只提供英語語種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二十七條我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的政策加分。
第二十八條錄取結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規定的形式公布,同時在我校招生信息欄和校園網公布。
第六章 頒發證書
第二十九條學生畢業生時,達到學校培養方案規定的各項要求,經審核準予畢業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畢業證書。畢業生符合山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山西醫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十條在汾陽學院就讀的學生證書內芯將注明“在我校汾陽學院××專業學習”。
第七章 其它
第三十一條學費及各個專業學費標準、公寓費等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三十二條學校對錄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三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