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山西工商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山西工商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山西工商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山西工商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山西工商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
山西工商學院二0一八年招生章程
為做好學校2018年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切實維護學校及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工商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山西工商學院
2.學校代碼:13691
3.學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4.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本科
6.辦學性質:民辦
7.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 體檢要求
1.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報考旅游管理(酒店經理方向)本科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視力正常。
3.報考學前教育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無紋身,面部及身體暴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聽力正常。
第六條 招生計劃
1.在國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導下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規模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2.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以及學校往年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編報分省計劃,報各省級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核準后向社會公布。
3.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原則: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的不平衡,以及解決由于平行志愿產生的生源地上線同分段考生問題。
第七條 錄取規則
1.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2.投檔比例: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政策錄取;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4.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
(1)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其專業志愿確定專業。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2)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其專業志愿順序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
5.藝術類錄取原則:
(1)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4)舞蹈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5)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西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對于進檔考生,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按器樂各行當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6)按文化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7)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6.各專業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7.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入校后僅提供英語教學。
8.在錄取過程中,對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9.學校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10.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錄取規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八條 學生獎、助政策
1.學校對于成績優秀的新生實行獎勵政策。
2.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3.學校成立山西工商學院教育基金會,對家庭貧困的新生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部分或全額學費的資助。
第九條 學費標準
各專業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字〔2015〕205號文件)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十條 學歷、學位證書
1.學生學業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山西工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如符合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 其它
1.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生在入校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郵 編:030006
網 址:www.sxtbu.net
電子信箱: sxgszsb@126.com
咨詢電話:0351-7965790 7965792 7965795
傳 真:0351-7965833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