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困難資助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學費、住宿費等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報到前可持有關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報到后向學生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貸款、學費減免、緩交等。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綜合資助平臺,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并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
收費、困難資助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學費、住宿費等按照山西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報到前可持有關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報到后向學生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貸款、學費減免、緩交等。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綜合資助平臺,提供獎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經濟資助,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并提出申請的學生能獲得不同方式的資助,以助其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