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學生專業學習興趣,拓展學生的發展空間,根據《晉中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院教字〔2015〕102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學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第二條學生轉專業工作按照“規定時間,公布計劃,公開報名,雙向選擇,宏觀控制”的原則進行。
第三條學生具備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學生確學有專長,對所申請轉入專業具有濃厚的興趣、志向和基礎,轉專業后更能發揮其專長。
(二)經確認學生有特殊困難或某種疾病,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
第四條 學生轉專業的限制條件按《晉中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第五條申請時間
在讀期間只能有一次轉專業的機會,申請轉專業時間一般為大學一年級的第二學期末。學生轉專業手續應在第二學年第一周內辦理。
第六條批準程序
(一)學生一學年的平均學分績點在班級排名前20%方可申請轉專業;轉入專業可接收學生人數不超過該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10%。
(二)學生按照自己意愿選擇一個擬轉入專業,填寫《晉中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表)。各院(系)匯總、審核、向教務處報回《晉中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三)教務處對各院(系)報回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核:
1.不符合條件者取消申請資格。
2.申請轉入專業人數少于或等于該專業應接收人數,所有符合條件學生均能轉該專業。
3.申請轉入專業學生人數大于該專業應接收人數,按照招生人數劃定轉出比例,同一專業按學生一學年的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確定轉出名單。
(四)教務處根據以上原則擬定轉專業名單,向全校公示。
(五)公示無異議后,名單經學校分管教學工作領導簽署意見生效。
(六)確定轉專業的學生要在規定時間內持《晉中學院學籍變動通知單》到各有關院(系)和部門辦理學籍變動手續,到轉入院(系)報到。
第七條學生轉專業后,應修滿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已修過的同類課程可以申請免修,未修的課程需補修。
第八條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晉中學院本科學生考試選拔轉專業實施辦法》(院字【2009】2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晉中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