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電話及聯系方式為0351-7015346。教務(科技)部是學院教學運行管理、教學基本建設和教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一、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電話及聯系方式
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電話及聯系方式:0351-7015346
二、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部簡介
教務(科技)部是學院教學運行管理、教學基本建設和教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1)負責組織制(修)定和實施有關教學、科技、教師發展方面的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制(修)定和實施有關教學、科技、教師發展的考核評價辦法、獎懲制度和激勵政策,監督執行情況;
(2)參與制定學院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和提出學院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條件建設、信息化建設、國際化建設、教育教學改革、科技創新等改革、創新與發展方案、建議;
(3)負責擬定學院教學、科技、教師發展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和落實,負責全院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及考核工作,雙師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教師發展中心建設規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等工作;
(4)負責專業建設規劃,提出和落實專業設置及調整方案,組織新專業申報和專業評估,組織和指導專業建設與改革,組織各類教學評估工作;
(5)負責組織和指導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修)定、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組織和實施教學改革和經驗交流;
(6)負責組織、指導各系(部)制(修)定和落實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及有關教學文件,落實具體教學任務安排,保證教學有序、規范運行;
(7)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院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與科研基地建設、教學資源建設、教研與科研活動、信息化能力建設和教學信息化條件建設等;
(8)負責全院課表編排、教室安排、教學安排與調度,負責全院的試卷印制與保密管理,負責全院課程考試安排,負責學生成績管理和畢業證(結業證、肄業證)辦理,負責教學運行數據分析與匯總統計;
(9)負責學院教學儀器設備和校內實訓基地的管理與協調;
(10)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相關職業技能大賽賽項承辦,組織、指導和協調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大賽和教學能力大賽;
(11)負責組織各級各類教科研項目和與教學、科研、教師相關建設項目的申報、評選、推薦、驗收,負責各級各類教科研項目和相關建設項目的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組織各級各類教科研成果申報、評選、認定、推薦;
(12)負責組織全院師德師風建設與考核評價,負責組織教師培養、培訓和考核評價,負責培育、協調、指導、考核教學創新團隊和科技創新團隊;
(13)負責學院學術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遴選和推薦學術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等其他相關專門委員會的專家人選;
(14)負責學院師生的教材選用、征訂、分發和管理;
(15)會同財務處編制年度教學經費的預算,監督審核經費使用情況;
(16)完成上級機關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山西職業技術學院教務(科技)部崗位職責
教務(科技)部是學院教學運行管理、教學基本建設和教科研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學院教學指導委員會和學術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制(修)定和實施有關教學、科技、教師發展方面的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制(修)定和實施有關教學、科技、教師發展的考核評價辦法、獎懲制度和激勵政策,監督執行情況;
2.參與制定學院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研究和提出學院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教學條件建設、信息化建設、國際化建設、教育教學改革、科技創新等改革、創新與發展方案、建議;
3.負責擬定學院教學、科技、教師發展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和落實,負責全院教師師德師風建設及考核工作,雙師師資隊伍建設規劃、教師發展中心建設規劃和教師業務培訓等工作;
4.負責專業建設規劃,提出和落實專業設置及調整方案,組織新專業申報和專業評估,組織和指導專業建設與改革,組織各類教學評估工作;
5.負責組織和指導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制(修)定、人才培養模式的探索與實踐,組織和實施教學改革和經驗交流;
6.負責組織、指導各系(部)制(修)定和落實教學計劃、課程標準及有關教學文件,落實具體教學任務安排,保證教學有序、規范運行;
7.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院課程建設、教材建設、教學與科研基地建設、教學資源建設、教研與科研活動、信息化能力建設和教學信息化條件建設等;
8.負責全院課表編排、教室安排、教學安排與調度,負責全院的試卷印制與保密管理,負責全院課程考試安排,負責學生成績管理和畢業證(結業證、肄業證)辦理,負責教學運行數據分析與匯總統計;
9.負責學院教學儀器設備和校內實訓基地的管理與協調;
10.負責組織申報國家級和省級相關職業技能大賽賽項承辦,組織、指導和協調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大賽和教學能力大賽;
11.負責組織各級各類教科研項目和與教學、科研、教師相關建設項目的申報、評選、推薦、驗收,負責各級各類教科研項目和相關建設項目的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組織各級各類教科研成果申報、評選、認定、推薦;
12.負責組織全院師德師風建設與考核評價,負責組織教師培養、培訓和考核評價,負責培育、協調、指導、考核教學創新團隊和科技創新團隊;
13.負責學院學術委員會和教學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遴選和推薦學術委員會、教學指導委員會等其他相關專門委員會的專家人選;
14.負責學院師生的教材選用、征訂、分發和管理;
15.會同財務處編制年度教學經費的預算,監督審核經費使用情況;
16.完成上級機關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