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來信反映“夜間施工嚴重擾民”的問題(市長信箱編號:20200922013129號)已收悉,現就有關問題回復如下:
我局收到關于“反映北城鋼都花園夜間施工、噪音擾民”的來信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9月23日晚間23時進入該工地進行調查取證,經現場勘查和工地負責人的陳述,該工地當晚正在進行樓面混泥土澆灌施工作業,現場噪音大,影響居民作息,并且超過了規定的夜間施工許可時間(早上06:00-夜間22:00),其邊界噪聲超過了國家排放標準。執法隊員工地下發了《限期整改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調查詢問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要求施工責任人配合我隊調查處理。施工項目負責人謝某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時來我隊配合接受調查,我大隊依法對該工地予以立案,施工項目負責人謝某對違法行為表示認同,配合我隊調查處理,并承諾合理安排好施工時間,不影響周邊居民休息。
不同性質的噪聲屬于不同的部門管理。首先,由工業、飲食娛樂、建筑等方面形成的噪聲屬于環保部門管理;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如商業促銷產生的噪聲,由公安部門管理;大型車輛產生的噪聲則由交警部門管理。市民在遇到不同形式的噪聲侵擾時,可以分別投訴到這些部門。
2、你說的工地是否建筑施工工地?工地的違章取證由環保部門負責,自己取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環保局受理投訴后,會派技術人員到工地現場監測.監測是按照國家標準
<建筑施工場界噪聲測量方法(GB 12524-90)>執行.
具體監測細節在此不闡述,一般是晝間監測施工時的聲音20分鐘,然后要求所有工序停工,監測停工時的20分鐘噪聲背景值,將前后兩個值代入公式計算得出工地施工產生的噪聲值.
夜間是監測8小時(鄙視制訂標準的人,工地怎么可能連續8小時在干?如果沒有審批,看見執法人員早停了!),在深圳是這樣操作的,凡是夜間沒有審批過的,通過錄像取證,直接處罰!
下面介紹一下工地的噪聲相關情況
建筑工地的噪聲標準是按照國標<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GB 12523-90)>執行。
建筑施工分幾個階段,各階段的噪聲限值如下:
土石方階段,晝間噪聲限值是75分貝,夜間噪聲限值是55分貝
打樁階段,晝間噪聲限值是85分貝,夜間禁止施工
結構階段,晝間噪聲限值是70分貝,夜間噪聲限值是55分貝
裝修階段,晝間噪聲限值是65分貝,夜間噪聲限值是55分貝
晝間一般指早上7:00到夜間23:00,夜間一般指23:00到早上7點.
如果在相應的時間施工工地的噪聲超過限值,環保部門就可以對工地進行處罰!
3、對建筑施工工地進行噪聲監測是監督管理的執法行為,按照規定是不收費的,這在各地都是一樣的,你放心.
另外,同時,為了避免投訴人員與被投訴者發生沖突,保護投訴人員,環保執法人員是不會帶你到施工現場的,同時會根據信訪條例,對你的個人信息進行保密.
你進行投訴時,只要說自己姓什么,聯系電話(最好是手機,盡量不留家庭電話,這樣能方便聯系到你本人),投訴的工地名稱,工地具體位置,工地的主要影響情況就可以了.環保執法人員在處理完投訴后,會向你回復處理情況.
有些地區對夜間噪聲擾民比較重視,例如,深圳鹽田區環保局設置了24小時環保投訴熱線,安排執法人員夜間值班,每天晚上對重點工地進行巡查,如果夜間施工沒有經過審批,就進行處理.對于突發噪聲的投訴,執法人員接到夜間投訴電話后會立即到現場進行制止,處理完后會立即回復投訴人.
4、維權過程中應注意的是:對工地的投訴,比較常見的是重復投訴,尤其是夜間施工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