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市民撥打泰安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反映,泰城東部有幾處工地22時后施工,有噪音擾民,希望相關部門予以制止。5月28日晚22時許,督辦員分別來到這幾處工地進行現場查看,看到市民反映的位于靈山大街、東岳大街中段的幾處工地并沒有在22時后進行施工。
“22時40分許,督辦員來到東岳大街東段路北的一處工地。在近半小時的時間里,督辦員看到,大約20輛渣土車進入該處工地。在督辦員進入工地想看看施工情況時,門衛并不允許督辦員進入現場。該工地值班門衛稱,“現在正在進行基礎挖槽與運輸渣土的施工作業。領導不在,進現場需要向領導匯報。”截止到23時14分,保安稱未得到工地領導同意。
就該工地夜間施工是否取得相關施工許可等問題,根據市住建局提供的泰山區住建局負責查處夜間施工值班人員的座機和手機號碼,督辦員先撥打一個座機號碼,但無人接聽,于是就撥打了一個手機號碼。接電話的工作人員稱,夜間施工許可的手續是由其他部門負責,和他們沒有關系。
當督辦員問到泰山區住建局是否有負責片區內夜間施工的查處以及相關工作職責時,該工作人員稱,“是誰告訴你們夜間施工讓我們查?市城管局委托的市住建局。泰山區住建局負不負責,我只能向上級領導匯報。”該工作人員說,“負不負責此事,我們沒有接到上級指示。我現在只是拿著值班電話,并沒有值班。”
當督辦員問及現在泰山區住建局是否有工作人員當晚值班,能否檢查夜間施工等問題時,工作人員說,“我只能向上級匯報,去不去處理,等上級指令。”
當督辦員問到前期12345政務服務熱線工作人員曾聯系過該值班電話接電話人員,并將噪音擾民問題反映給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問是否有人給上級領導匯報時,接電話的工作人員隨即掛斷了督辦員的電話。
5月29日0時許,一位自稱是泰山區住建局工作人員給督辦員手機上發了條短信,回復稱,“我們立即和項目建設、施工總包單位進行聯系,不管什么原因先停止施工,具體情況,我們給上級匯報后進行調查。這項工作確實處于過渡接收期,一些管理權限尚需明確。”
29日下午,督辦員再次來到該處建筑工地,銷售部工作人員稱“因為渣土車白天不允許進入市區,所以夜間進行拉渣土的施工作業。在接到市民反映的問題后,我們也接到通知,現已全部暫停夜間施工作業,21點左右會停止施工。具體的《夜間施工許可證》因為沒有聯系到工程部,所以無法出示,相應的證明應該是有的。”
隨后,督辦員來到泰山區住建局。工作人員稱,“經核實,工地的《夜間施工許可證》是由生態環境局監察大隊負責辦理。針對夜間施工,我們抽調了幾位泰山區住建局的同事成立了兩個工作組。工作職責大體是接到市民的投訴反映之后,會對工地有無《夜間施工許可證》進行檢查。如果有證件,會讓工地按照規定進行施工。如果該工地無證施工或者未按照要求施工,會責令施工工地進行停止。”
隨后,督辦員與泰安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執法支隊取得了聯系。工作人員稱,如果工地需要連續作業,想要開具《夜間施工許可證》,由主管部門也就是工地的監理單位出具需要連續作業的證明,再到工地的屬地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辦理。
針對該處工地是否有相關許可證,經泰山區住建局核實,該工地有市城市管理局辦理的《渣土運輸許可證》。如其后期需要施工作業,也會向生態環境部門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
那么該工地是否有《夜間施工許可證》呢?30日上午11時許,督辦員聯系了泰安市生態環境局泰山分局。工作人員稱,需要進行核實,等核實清楚了,給督辦員進行答復。
11時30分許,工作人員答復督辦員稱,5月18日后,該局已停止給該工地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為了在中高考期間讓學生有個安靜的學習環境,該局現已停止開具《夜間施工許可證》,從6月1日后,停止所有工地夜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