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考將至,為加強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給中、高考學生提供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及《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宿州市制定了中、高考期間減少噪聲污染的限制性措施。
一、采取限制性措施時間及范圍
中、高考禁噪期,6月6日晚22時至8日17時、6月13日晚22時至17日17時分別為考試期,此期間城區范圍內要按國家有關環境噪聲標準對各類環境噪聲源進行嚴格控制,采取限制性措施。
二、限制性措施的內容
(一)中、高考禁噪期(2019年6月1日至6月17日)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2時至次日6時,除搶修搶險作業外,禁止在城區內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建筑工地運輸、裝卸建筑材料和土方清運、建筑拆卸、混凝土澆筑等作業活動。請各相關施工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二)考試期間(6月6日晚22時至8日17時,6月13日晚22時至17日17時)城區內禁止產生噪音的建筑、市政工程等施工作業(包括建筑物拆除、土石方、裝卸建筑材料、混凝土澆筑等作業)和建筑物內裝修作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噪音的音響器材。
(四)餐飲業及營業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不得超過規定標準;廣場娛樂、健身活動應降低音量,防止噪音擾民;禁止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攬顧客、宣傳商品和服務。
(五)居民住宅區及其附近的五金機械加工、維修點在中、高考期間,不得在18時至次日7時進行產生噪聲的作業。
(六)工業企業廠界噪音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
三、監管及噪聲污染投訴方式
由生態環境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公安部門組成的聯合巡查組將在6月1日至6月17日對限制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一旦發現違反本通知限制性規定的噪聲污染行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禁噪規定的,廣大市民可向政府熱線:12345以及環保熱線:12369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