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第一稅務分局(重點稅源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局)
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大企業稅收服務與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轄區內國家稅務總局“千戶集團”企業、省局列名大企業的名冊管理、數據補充采集、風險分析和風險應對等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列名大企業的風險分析、風險應對等專業化管理和個性化服務工作;開展大企業稅收經濟分析及與市外同類型企業的比較分析;指導大企業完善稅務風險防控體系;負責組織、協調、指導、考核本系統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
機構辦公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海昌南路7號,郵編222004,電話0518-85520697。
二、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市區范圍內車輛購置稅、涉房交易稅費的納稅服務、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等工作;負責進出口稅收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等工作;參與進出口稅收風險管理和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參與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稅收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出口退(免)稅年度安排,分配下達并組織實施年度退稅安排。
機構辦公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凌州東路9號,政務服務中心7樓,郵編222006,電話0518-85527792。
三、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廳)
負責承擔面向納稅人和繳費人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辦稅服務、權益保護等工作;負責本級特服號日常管理和業務運維;接受、轉交納稅服務投訴和涉稅違法舉報;直接管理和運行市區集中統一設置的各類辦稅服務場所。
機構辦公地點:連云港市政務服務中心B樓,郵編222006,電話0518-85527892。
四、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稽查局
負責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考核全市稅務稽查工作;負責統籌全市稽査案源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査處督辦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及重大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負責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及聯合懲戒工作;組織落實稅務部門和公安部門聯絡機制;參與實施“一案雙查”。
機構辦公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海昌南路7號,郵編222004, 電話0518-85312366。
五、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
承擔市稅務局列名大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海州區、灌云縣、灌南縣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查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
機構辦公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海昌南路7號,郵編222004,電話0518-85520985。
六、成立國家稅務總局連云港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承擔市稅務局列名大企業的稅務稽查、稅收高風險事項應對和協查等工作;負責連云區、贛榆區、東海縣、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區域內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違法案件的査處以及查辦案件的執行工作。